DB23/T 3209-2022 政务服务平台项目验收规范
附件大小:0.45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分享会员:可爱莹
分享时间:2022-11-28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 35.240.20
CCS L 79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209-2022
政务服务平台项目验收规范
2022-05-09发布 2022-06-08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黑龙江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哈尔滨华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毅、王建字、王增仁、胡艳凤、李红梅、丛庆、李慧颖、谭嘉宁、吕滋源、方波、陈要武、杨大志、吕猛、王磊、李严、王艳君、刘思妤、张敬。
内容摘抄:
政务服务平台项目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政府立项评审通过的,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投资新建、升级、改扩建、购买服务等非涉密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的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务服务平台项目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567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28035软件系统险收规范
GB/T503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462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
政务服务平台项目
黑龙江省内各市(地)、各部门建设的、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连接的办事服务平台,包括各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的新建、升级、改扩建、购买服务,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置。
3.2
验收
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并试运行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等资料,对项目建设。
3.3
自检
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后,承建单位依据法律法规、项目承建合同、承建单位投标文件、建设单位招标文件、技术标准等资料,对项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及建设(开发)过程是否达到要求进行自我检验和认定。
3.4
初验
根据政务服务平台项目规模及复杂程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执行的项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及建设(开发)过程是否达到要求进行初步的检验和认定。
4验收的组织
4.1初验和终验
政务服务平台项目验收在必要时宜分为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进行。初验由建设单位组织,在承建单位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后进行,重点对合同完成情况和技术实现情况进行验收:终验或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应按照本文件5.2的规定执行。
4.2验收组的成立
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成立验收组,由验收组成员推选验收组组长,由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组工作的有序进行。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