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237-2022 黑土耕地土壤微生物肥力评价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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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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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截图:
ICS 65.020.01
CCS B10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237-2022
黑土耕地土壤微生物肥力评价技术规范
2022-07-07发布 2022-08-06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贵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环境资源研究所和哈尔滨芮煊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爽、孙磊、赵文博、金品娇、高中超、刘凯、李伟群、郝小雨。
内容摘抄:
黑土耕地土壤微生物肥力评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微生物肥力的术语和定义、土壤样品的采集与预处理、土壤微生物肥力评价项目及测定和黑土耕地微生物肥力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黑土耕地土壤微生物肥力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0287-2006农用微生物菌剂
GBT32723土壤微生物生物量的测定底物诱导呼吸法
GB/T33469-2016耕地质量等级
NYT52-1987土壤水分测定法
NYT1121.1-2006土壤检测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
LYT1220森林土壤呼吸强度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土壤微生物肥力
是指土壤中的微生物通过其活动与代谢能够对土壤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产生积极作用,并为植物根系提供营养的能力。
4土壤样品的采集与预处理
4.1采样单元确定
根据所评价耕地受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对土壤微生态系统影响的需要,按地形特点、成土母质、土地利用方式、覆被变化、气候条件、耕作以及施肥方式等分为若干个采样单元。
4.2采样时间
土壤样品野外采集时间为7月-8月,应根据区域天气和农业管理条件的变化,避开降雨等天气、以及施肥和灌溉等管理时期。
4.3采样方法
同一采样单元内按照“随机”、“等量”和“多点混合”原则。用GPS定位仪确定采样地点的地理位置(经纬度),每个样地按照“五点梅花式”采集。采集深度为0cm~20cm土层,挖掘时去掉地表大块沙石和其他杂物,用酒精消毒过的干净铁锹或小铲沿土壤剖面向下挖,五点混合后为一个样地的代表样品,以1kg左右为宜,按照NY/Y1121.1中2.2耕层混合土样的采集中规定的“四分法”弃去多余土样,保留300g~500g,放入无菌袋中并在袋上写清采样编号后立即放于4℃冷藏箱或者冰袋中保存,尽快运回实验室。每个采样单元不少于10个样地。
4.4土壤样品保存
将土样及时带回实验室后除去土壤中可见的动植物残体,一部分新鲜土样保藏于4℃,在一周内完成可培养微生物数量、酶活性、微生物量碳和氮的测定,另一部分土样风干后过2筛,用于土壤有机质含量的测定。
4.5土壤含水量和有机碳的测定
土壤含水量的测定按照NY/T52-1987的规定进行,土壤有机碳的测定按照GB/T33469-2016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