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276-2022 老年人综合评估室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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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分享会员:可爱莹
分享时间: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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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截图:
ICS 03.080.01
CCS A 12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276-2022
老年人综合评估室建设规范
2022-07-07发布 2022-08-06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民政厅提出。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常青藤养老服务评估中心、大庆市公信养老服务评估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国英、罗秀荃、詹传东、王玉芝、许东林、刘明、孟丽君、陈皓、张应帅、罗秀宇、张红爽、罗广宇。
内容摘抄:
老年人综合评估室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老年人综合评估室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建设环境、功能分区、设施设备、标志标识、人员配置、空间安全和评估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老年人综合评估室的建设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蚂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公共信总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37276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GB38600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50763无济碍设计规范
MZ/T039老年人能力评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老年人综合评估室
评估室
由提供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使用,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的空间。
3.2
初始/入院评估
接受养老服务前评估。
3.3
定期/例行评估
接受养老服务后,老年人身体状况若无特殊变化,每6个月定期评估一次。
3.4
即时评估
老年人身体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后的评估。
3.5
出院/解除服务前评估
结束养老服务前评估。
3.6
争议评估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提交第三方评估。
4基本原则
4.1以人为本,因地制宜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为老年人精准、科学制定养老照护、医疗保健、康复治疗等养老服务计划,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
4.2专业创新,科学规范
依据MZT039、GB/T37276、GB38600、GB50763的相关要求,统一工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增加评估空间设置,完善评估服务功能,确保评估室真正发挥其职能,满足政府以及服务方、需求方等多方的业务需求,确保评估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4.3政府指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社会监督,提升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公信力。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沿知定义3
4基本原则4
5建设环境4
6功能分区4
7设施设备5
8标志标识5
9人员配置5
10空间安全5
11评估管理.6
12评价与质量改进6
附录A(资料性)功能分区设施设备及评估铺助用具7
附录B(资料性)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9
附录C(资料性)评估人员岗位职责10
附录D(资料性)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流程11
参考文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