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5083-2016 水电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程(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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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 ICS 27.140 P59
备案号J2249-2016
NB/T 35083——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Specification for drafting as-built drawing documents of hydropower projects
2016-08-16 发布2016-12-01 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3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3〕23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基本规定、竣工图编制、竣工图审核与审查、竣工图文件整理与移交。
1.0.1 为规范水电工程竣工图文件的编制工作,真实地反映水电工程建设实际,保证竣工图文件编制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大中型水电工程竣工图文件的编制。
1.0.3 水电工程应编制竣工图文件,并在竣工验收前移交。
1.0.4 水电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竣工图 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2.0.2 竣工图文件 as-built drawing documents
包括竣工图、编制说明及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2.0.3 施工图 constructing drawing
在施工详图阶段,为工程施工所绘制的图纸。
2.0.4 杠改 cross off the character to be corrected with a straight line
将图纸中修改的数字、文字、符号等用细实线划掉,不得抹掉,从修改的位置引出带箭头的索引线。
2.0.5 叉改 cross off the line and graph to be corrected with a thin line cross
将图纸中修改的线条和图形等用细实线划叉,应保留原有的线条和体型,并引出带箭头的索引线。
2.0.6 圈改 cross off the line and graph to be corrected with a thin line circle
将图纸中修改的线条和图形等用细实线顺时针划圈,应保留原有的线条和体型,并引出带箭头的索引线。
3.1.1 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应将竣工图文件的编制、整理、审核、审查、移交和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1.2 水电工程竣工图文件的编制工作应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与协调。
3.1.3 水电工程施工安装竣工图文件宜由施工安装单位负责编制。也可由项目法人或施工单位另行委托工程设计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设备制造竣工图由制造单位负责编制。
3.1.4 有关合同应明确各方编制竣工图文件的责任,并明确竣工图文件的编制范围、具体要求、交付时间、份数和费用等。
3.1.5 监理单位应负责审查竣工图文件。未实行监理的,应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
3.1.6 项目法人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的,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各种变更文件,经监理审核后,交设计单位。设计单位编制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审核,监理单位负责审查。
3.1.7 竣工图文件应由编制单位负责移交项目法人。
3.2.1 合同工程验收后3个月内应完成竣工图文件的移交工作。
3.2.2 竣工图文件编制应以施工图为基础,按照工程实际情况,依据设计变更文件、现场通知、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调试记录、验收记录及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编制。施工安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各种变更性文件,完整地做好记录。
3.2.3 竣工图应符合施工图深度要求,竣工图的图幅、绘制、图签、签署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基础制图标准》DL/T 5347的要求。
3.2.4 竣工图文件编制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并且清晰、规范,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3.2.5 编制单位应编写竣工图编制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概述。2 竣工图编制原则及依据。3 竣工图编制基本情况。4 工程变更情况。5 图纸目录。
3.2.6 竣工图文件的保管期限为永久,纸质竣工图文件不少于2套。
4.0.1 不同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分别编制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设备台套进行编制。
4.0.2 竣工图应图面整洁,文字和线条清晰,纸张无破损。4.0.3 按照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应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并签署后作为竣工图。
4.0.4 一般性图纸变更,可直接在施工图原图上修改。原图修改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文字、数字和符号的修改,使用杠改;少量图形的修改,可用叉改;较多图形的修改,可用圈改。
2 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其索引线为细实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3 在修改时,应使用专业绘图工具,不得进行刮改,不得使用涂改液或打补丁覆盖方式。
4 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有文字更改的,应在修改处进行杠改。当更改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
5 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简练说明。
6 应在修改处注明更改依据文件的名称、编号、条款号和日期。
7 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做相应的添加和更改。
8 修改应符合相应专业制图规范的要求。
9 修改应使用碳素墨水等耐久性强的字迹材料。
4.0.5 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变更或图面变更面积超过25%的,以及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应使用计算机重新绘制竣工图,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应如实反映所有变更情况,并在图纸的修改说明中明确变更的依据、内容和日期。
2 原图纸标题栏应保留,其中"阶段"框内填写"竣工"字样。图幅、比例和文字的大小及字体宜与原图一致。
4.0.6 水电工程竣工图宜包括本规程附录A~附录G规定的内容,其中通航建筑物、环保设施等竣工图可按本规程要求编制。竣工地质图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NB/T 35007的有关规定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专项工程竣工图应按相关行业规范执行。
4.0.7 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其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及编制单位、审核单位、编制、审核、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等内容,竣工图章的尺寸宜为80mm×50mm,竣工图章样式见图4.0.7。竣工图章由编制单位及责任人签署,内容填写应齐全、清楚,手续完备,不得由他人代签或以个人印章代替签字,且签字采用碳素墨水等耐久性强的字迹材料。
4.0.8 竣工图章各栏目填写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编制单位”和“审核单位”应填写实际编制和审核该竣工图单位的全称。
2 “编制”为编制竣工图的技术人员。
3 “审核”为施工安装单位的项目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技术负责人。
4 “编制日期”应填写编制该竣工图的日期。
5 “监理单位”应填该项目监理单位的全称。
6 “监理工程师”应由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4.0.9 竣工图章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在标题栏的上方或左方空白处,不得覆盖图中的线条和文字。如在标题栏的上方或左方无空白处,可加盖在图纸正面其他适当的空白处或背面。涉及多个施工安装单位的竣工图应由相关施工安装单位分别加盖竣工图章。
4.0.10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色印泥加盖。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4竣工图编制………………………………………………………………………5
5竣工图审核与审查……………………………………………………………8
6竣工图文件整理与移交……………………………………………………9
附录A水工建筑物主要竣工图…………………………………………10
附录B机电工程主要竣工图………………………………………………49
附录C金属结构工程主要竣工图………………………………………72
附录D交通工程主要竣工图………………………………………………82
附录E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主要竣工图……………………………84
附录F施工辅助工程主要竣工图………………………………………87
附录G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主要竣工图………………………90
本规程用词说明…………………………………………………………………97
引用标准名录………………………………………………………………………98
附:条文说明………………………………………………………………………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