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2695-2022 旅游公路设计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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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3.080.01
CCS P66
DB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2695-2022
旅游公路设计指南
General guide for tour ism road designing
2022-07-15 发布
2022-08-1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道302线阿力得尔至三岔段公路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内蒙古综合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乔志、孔亚平、范振华、邵晓峰、王萌萌、牛昌昌、郑健、闫长平、李艳芳、王新宽、杨雅玲、米学伟、王志磊、周红萍、徐洪哲、李志国、王迎丹、张岩、王宇、顾晓锋、田路、崔洪涛、侯广慧、张晶、陈建业、李今朝、尚琴琴、韩子龙、张鹏举、高明洋、叶鹏、杨柳、尹壮、景大亮、张新路、王新军、张文、王立军、赵建雄、庞鑫、刘文鑫、段晓燕、韩超、赵宝、樊浩伦。
内容目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2
5总体设计4
6主体工程6
7慢行系统15
8服务设施18
附录A(资料性)项目策划27
附录B(规范性)公路沿线旅游价值调查与评价30
附录C(资料性)旅游公路总体设计流程及服务设施设计流程34
附录D(资料性)国内外景观公路常用护栏形式36
附录E(资料性)慢行道路面结构设计示意38
附录F(资料性)旅游公路服务设施建设内容设置要求41
内容摘抄:
旅游公路设计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公路的总体设计、主体工程、慢行系统和服务设施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旅游公路工程,以及拓展旅游服务功能的公路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18972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GB/T31384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GB/T15566.9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9部分:旅游景区
GB/T15566.1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1部分:机动车停车场
GB/T17775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CJJ 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4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D20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D3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 D4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JTG D5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D82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旅游公路tour ism highway
路域范围内具有旅游价值或连接旅游景点的公路。
3.2旅游公路廊道tour ism highway corridor
旅游公路使用者的视域范围或公路毗邻区域的带状空间。
3.3旅游公路服务设施tourism highway service facilities
为满足不同类型的公路旅游使用者,提供旅游资讯、休憩环境、用餐场所、住宿服务、应急设施、加油充电等服务内容,以及观景、科普、售卖、文化展示等附加功能的公路服务设施。
3.4慢行系统ped and bike system
主要服务于自行车骑行和徒步,与机动车道并行或分离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3.5慢行道slow travel path
供旅游者步行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包括自行车道和步道。
3.6解说设施interpretation facility
供旅游者了解旅游公路信息的,具有服务和教育学习功能的,头现旅游者、管理者和旅游公路设施之间的沟通交流的相关设施。
4基本规定
4.1总体要求
4.1.1旅游公路设计宜秉承系统开发、绿色生态、以人为本、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等理念,充分发挥项目整体功能和效益。
4.1.2旅游公路主要由公路主体、服务设施、解说设施、景观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构成。其中,慢行设施的设置与否和设置方式应根据公路条件以及慢行需求分析综合考虑确定,并充分利用既有道路。
4.1.3旅游公路主题应与旅游公路路域环境、旅游资源、景区景点和地域文化特征协调,在符合JTGD82等标准规范前提下,在标志标线、设施、景观等方面体现地域特征和旅游特色。
4.1.4旅游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应增加旅游公路廊道研究,有条件时宜开展旅游公路项目策划。项目策划可参照附录A施行。
4.1.5旅游公路建设应充分考虑冬季旅游的需要,在设计阶段采取防积雪、防滑等措施,保证服务设施在冬季的正常使用。
4.1.6既有公路改扩建为旅游公路时,应充分利用既有设施、用地和废旧材料。
4.1.7一般公路进行旅游功能拓展建设时,应进行深入的旅游需求分析和公路旅游价值评价,明确需改造建设路段和服务设施,其改造建设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4.2旅游公路技术等级
4.2.1旅游公路技术等级选用应根据路网规划、公路交通功能及旅游功能,结合交通量及其组成、景区最大承载量及环境条件等,经综合论证确定。
4.2.2既有公路拓展旅游服务功能的专项工程,应采用原技术等级。既有公路改扩建为旅游公路,宜采用原技术等级:技术等级为二级及以下时,经论证可提高技术等级。
4.2.3同一旅游公路项目宜选用同一技术等级类型,条件受限时可分段选用不同技术等级类型。
4,3设计车辆
4.3.1旅游公路设计采用的设计车辆应按JTGB01的有关规定确定。
4.3.2旅游公路宜满足旅居车和旅居挂车通行需求,旅居车和旅居挂车外廓尺寸可采用表1的规定值。
(略)
4.4交通量与服务水平
4.4.1交通量调查应根据季节影响、节假日影响、车型等特征综合预测,宜有前瞻性,适度超前。旅游公路设计小时交通量宜采用第30位小时交通量,季节性影响大时,宜根据通行能力、经济和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
4.4.2旅游公路交通量集中的局部路段,高峰时时段的服务水平不应低于五级。
4.4.3自行车道和步道基本路段设计通行能力应按照CJJ37执行。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