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188-2017 反恐怖防范要求 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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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310
A90
备案号:54131-2017
DB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1188-2017
反恐怖防范要求 通则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requirements-General instructions
2017-04-10 发布
2017-07-10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公室提出。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成映泽、石磊、王建国、宋国义、裴斐、陈武林、田雨丰、佟达、贾双文、朱晓春、朱隗明、籍风英、蒋柠、郭婷、籍江波、苗湛坤。本标准于2017年4月首次发布。
内容摘抄:
反恐怖防范要求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反恐怖防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目标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
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对处置预案和检查整改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防范工作及管理,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87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5208.1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15210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GB1756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19392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
GB50348-201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526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69防爆毯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294防暴头盔
GA420防暴服
GA422防暴盾牌
GA576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594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678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GA/T761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反恐怖防范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为避免恐怖袭击(如采用爆炸、劫持、撞击、纵火、施放核生化物质等方式)或伤害,运用人防、技防、物防等防范手段,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等,以探测、延迟和应对恐怖威胁的行为。
3.2常态反恐怖防范routine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在日常性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一般性、常规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3.3非常态反恐怖防范anti-terror ist precaution under special circumstances
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特殊时期或应对恐怖事件时所采取的有针对性的较常态反恐怖防范更为严密的防范。
3.4人力防范(人防)personnel precaution
执行反恐怖防范任务的具有相应素质的人员和/或人员群体的一种有组织的防范行为(包括人、组织和管理等)。[GB50348-2014,定义2.0.19]
3.5技术防范(技防)technical precaution
利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组成系统或网络以提高探测、延迟、反应等能力及防护功能的反恐怖防范手段。[GB50348-2014,定义2.0.21]
3.6实体防范(物防)physical precaution
用于反恐怖防范目的、能延迟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实体防护手段(包括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系统等)[GB50348-2014,定义2.0.20]
3.7反恐怖防范目标target of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为避免恐怖袭击或伤害,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予以防范的单位、建筑、工程或区域。
3.8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major parts of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target
反恐怖防范目标的各个组成部分中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公共安全等有显著影响的部位。
3.9反恐专职人员fulI-time workers for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在单位内部专职从事反恐怖防范工作的人员。
3.10反恐兼职人员part-time workers for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在单位内部兼职从事反恐怖防范工作的人员。
3.11安保力量security forces
实施安全防范的系统操作、管理、维护及响应报警事件的专门人员和队伍。
3.12保安security staff
专门承担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安全技术防范等职能,并经专业培训的安全保卫人员。
3.13危险物品dangerous goods
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包括爆炸性物品、易燃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毒害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
3.1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SCS)video surveil lance and control syestem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GB50348-2014,定义2.0.5]
3.15入侵报警系统(IAS)intruder alarm system
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GB50348-2014,定义2.0.4]
3.16出入口控制系统(ACS)access control system
利用自定义符识别或/和模式识别技术对出入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启闭的电子系统或网络。[GB50348-2014,定义2.0.6]
3.17电子巡查系统guard tour system
对保安巡查人员的巡查路线、方式及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电子系统。[GB50348-2014,定义2.0.7]
3.18停车库(场)管理系统park management system
对进、出停车库(场)的车辆进行自动登录、监控和管理的电子系统或网络。[GB50348-2014,定义2.0.8]
3.19防爆安全检查系统security inspection system for anti-explosion
检查有关人员、行李、货物是否携带爆炸物、武器和/或其他违禁品的电子设备系统或网络。[GB50348-2014,定义2.0.9]
3.20周界perimeter
需要进行实体防护或/和电子防护的某区域的边界。[GB50348-2014,定义2.0.23]
3.21监控中心surveil lance and control centre
安全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安全管理系统在此接受、处理各电子系统发来的报警信息、状态信息等,并将处理后的报警信息、监控指令分别发往报警接收中心和相关子系统。[GB50348-2014,定义2.0.32]
4基本原则
4.1反恐怖防范应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联动配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4.2反恐怖防范目标单位是反恐怖防范责任主体,应建立并实施反恐怖防范系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