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IAS 7 — 2019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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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IAS 7 — 2019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用指引
Application Index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 Project in Shenzhen
2019 - 12 - 31 发布 2020 - 03 - 01 实施
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 会 发 布
前言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我国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与劳动生产效率,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减少人工,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深圳全面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大力推进广东省“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按照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发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特区精神,全面对标国际先进城市和地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示范引领的重要使命,积极为促进珠三角地区创新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近年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 号), 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深建规〔2017〕1 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认定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17〕3 号)、《关于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打造城市建设精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17〕14 号)、《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深建字〔2018〕27 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18〕13 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的推进和管理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形成了“政府引导 + 市场化运作”的双引擎推动模式,探索形成了“六化合一”(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整体解决方案,构成了可持续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深圳模式”。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持续增加,而建设、设计、生产、施工、审图、监理、质检等单位管理经验缺乏、人才储备不足。本《指引》结合深圳市相关政策和装配式建筑技术、管理等内容,系统地梳理了适合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基础概念和操作内容,以使项目的相关建设、设计、生产、施工等各方尽快掌握技术及管理要点,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建筑品质、提高劳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控制建设成本等特点,从而提高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管理、设计、安装等整体水平。
本《指引》主要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等建筑可参考执行。《指引》主要内容为:
1. 目的与意义;2. 装配式建筑概述;3. 装配式建筑项目策划指引;4. 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引;5. 构件生产与运输;6. 装配式建筑施工与验收;7. 建筑信息化应用;8. 装配式建筑成本分析;9.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技术评审。
1目的与意义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配套已比較完善,装配式建筑规范标准和设计图集文件也己基本齐全,但整体系统性不足,导致很多单位在具体操作装配式建筑的过程中难以系统性地了解相关知识。尤其是在近年来的项目实践中,暴露出很多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良莠不齐和管理程度差异较大问题,主要体现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设模式了解较少,对设计、生产、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重点不清晰,无前期项目整体策划、根据个人认识随意调整装配式建筑设计合理周期和顺序,招标、采购体系不适应装配式建筑特点等问题。设计单位: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设流程把握不足、对结构体系及预制范围选择不合理,设计各阶段工作重点不清晰等:由于对施工技术了解较少,容易导致施工现场安装困难,从而严重影响施工效率。
构件生产单位:构件生产质量参差不齐、检验标准偏低,影响主体结构质量及施工效率。
施工单位: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施工工艺了解深度不足,对装配式施工的策划、组织、吊装、支撑等关键技术及装配式模板应用经验欠缺,现场专业化工人队伍亟待建设。
本《指引》结合深圳市相关政策和装配式建筑技术、管理内容,系统梳理了适合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基本概念和操作内容,便于建设、设计、生产、施工等相关各方尽快掌握相关技术及管理内容,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的“两提两减”优势,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建筑品质、控制建设成本、缩短建造工期。希望通过本《指引》,能够为深圳市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技术贡献力量,尽快提高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实施的整体水平。
2装配式建筑概述
2.1装配式建筑概念
装配式建筑是指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装配式建造方式是将现浇建筑建造过程通过装配式技术形成装配式建筑的流水建造模式,并将工业化、信息化的生产管理方式应用到建筑领域。装配式建筑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总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装配式建筑建设模式是能够整合管理、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整个产业链,实现建筑产品节能、环保、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建筑生产方式。“提高质量、提高效率、减少人工、节能减排”(“两提两减”)是装配式建筑技术发展和建筑装配式水平的衡量标准。
2.2装配式建筑现行主要政策及标准
2.2.1主要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千意见》(中发〔2016)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
《深圳市住宅产业化项目单体建筑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深建字(2015)106号)
《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深建规〔2017)1号)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住宅项目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深建规〔2017)2号)
《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认定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17)3号)
《关于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打造城市建设精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17)14号)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深建字(2018)27号)
《关于做好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18)13号)及附件一:《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2.2.2装配式建筑主要规范、标准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2016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3-201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200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议钢筋描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钢筋套简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T157-2014
2.3常用术语
2.3.1装配式建筑
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2.3.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
建筑的结构系统由混凝土部件(预制构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
2.3.3建筑系统集成
以装配化建造方式为基础,统筹策划、设计、生产和施工等,实现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过程。
2.3.4装配式混凝士结构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包括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全装配混凝土结构等。在建筑工程中,简称装配式建筑:在结构工程中,简称装配式结构。
2.3.5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进行连接并与现场后浇混凝土、水泥基灌浆料形成整体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结构。
2.3.6预制混凝土构件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制作的混凝士构件,简称预制构件。
2.3.7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
全部或部分框架梁、柱采用预制构件建成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
2.3.8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全部或部分剪力墙采用预制墙板构件建成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2.3.9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全部或部分框架梁、柱采用预制构件,剪力墙全部采用现浇构件构建成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士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框架一现浇剪力墙结构。
3装配式建筑项目策划指引
装配式建筑项目在项目开始前期需要进行前期策划工作,根据项目政策要求、项目定位、建设规模、成本限额、效率目标及外部影响因素等进行项目整体策划,以确定是否采用装配式建筑、确定合理的装配式技术指标及初步的技术实施方案,为后续的设计工作提供准确方向。
3.1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发流程
装配式建筑的开发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议流程如下:
对于在施工图结束前无法进行施工招标的项日,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委托意向施工总包单位及相关分包单位(外爬架、工具式模板、内隔墙板、构件生产厂家等)对装配式方案进行初步配合,并编制技术认定资料中的施工方案和BM视频部分内容。
对于政府流程调整后的报批报建,应按照新要求执行。
3.2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决策
建设方在具体项目开发时是否实施装配式建筑,应从政策文件、用地性质、场地情况、建筑产品、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综合成本、运营管理和建设工期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在项目启动时及时进行评估及决策。
4
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引
装配式建筑应树立管理前移、技术前置、同步设计、协同合作的装配式建筑理念,采用一体化设计模式,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整个产业链,利用BIM信息技术实现各单位、各专业协同设计。即在设计阶段除土建设计自身的建筑、结构、设备等各专业同时协作外,还应充分融合汇总部品设计、室内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构件生产、模具设计等各单位的相关条件内容,进行系统化、一体化设计。
4.1设计阶段工作内容
装配式建筑项目涉及土建、室内设计、构件生产、运输、装配化施工等多方位的因素,因此对于项目设计质量应从设计全阶段进行控制,并对各阶段设计质量的管理明确重点,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前期策划阶段:
根据项目定位、建设规模、成本限额、效率目标及外部影响因素等进行装配式技术策划,确定合理的装配式技术指标及初步的技术实施方案,为后续的设计工作提供设计依据。
2方案设计阶段:
确定规划方案、建筑单体以及装配式设计方案,明确装配式建筑成套技术的应用,如铝模、轻质隔墙、整体卫浴等的应用。
3初步设计阶段:
确定结构布置方案并选择合适的装配式结构体系、装配式设计系统、设备系统方案,计算装配式建筑技术得分、装配率,完成技术评审工作。
4施工图阶段:
深化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完成预制构件连接节点设计,配合常规设计完成施工图,与相关单位完成前期配合,为构件加工图设计做好前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