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613-2020 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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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2613-2020
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2020-03-03发布 2020-0303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鸿鹏、马琳、乔虹、纪晨光、董博雯。
内容摘抄:
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人员管理、场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和商品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4401-2017商业网点分类
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限值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号)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肺炎机制综发〔2020)50号)
3术语和定义
GB/T34401-2017所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购物中心
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营的一个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营业面积达50000平方米以上的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
[GB/T34401-2017,定义4.1.3]
3.2
大型超市
开架售货、集中收款,能满足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营业面积达6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业态。
4基本要求
4.1经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备后方可开复工,并负有管理、登记、防控的主体责任。单位员工应符合有关规定方可上岗工作。
4.2经营单位应指定专人对接并跟进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精神,确保与街道办事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杨通,服从统一安排,做好联防联控。
4.3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确诊或疑以病例的追踪调查,提供经营区域及所属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要求采取必要措施。
4.4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是人群密集的开放性场所,应严防人员聚集,合理配置用工,划小作业单位,限定工作区域。
4.5经营单位在开复工前应根据从业人员数量、场所面积,配备不少于两周使用的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物资。防护物资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使用。消毒剂的使用方法琴见附录。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人员管理…2
6场所管理3
7设备设施管理4
8商品管理4
附录A(资料性附录)常见消毒剂及配置使用要求6
附录B(资料性附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7
附录C(资料性附录)口罩的选择与佩戴方法…8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七步洗手法.9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