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336.3-2010 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 第3部分:厂站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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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截图:
ICS13.030
Z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DB53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29395-2011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336.3—2010
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第3部分:厂站建设与管理
2010-12-16发布 2011-04-01实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DB53/T 336《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分为三个部分:
——第 1 部分:分类、收集、回收与清运。
——第 2 部分:资源化利用。
——第 3 部分:厂站建设与管理。
本部分为DB53/T 336的第3部分。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邦尼能源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邦尼能源科学研究院、云南邦尼石化有限公司、云南邦尼劳务顾问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晋明、张学兰、沈颖刚、陈联科、黄炜、孙涌、倪斌。
内容摘抄:
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第3部分:厂站建设与管理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餐厨废弃物中转站、处置厂选址和总图布置、污水处理、废气和烟尘排放和安全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餐厨废弃物中转站、处置厂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3 中转站、处置厂选址和总图布置
3.1 选址
3.1.1 处置厂和中转站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依据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
3.1.2 餐厨废弃物处置厂和中转站地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和安全运行管理的要求,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3.1.3 在餐厨废弃物产生地相对集中的地区设置餐厨废弃物回收清运中转站。
3.1.4 中转站服务半径以 2.5 km 为宜。
3.1.5 处置厂应距离居民聚居区 800 m 以上。
3.1.6 中转站和处置厂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在主要城市设置 1~2 座处置厂。
3.2 总图布置
3.2.1 应根据处置厂和中转站生产的工艺流程、生产性质和各车间之间的相互关系及特点,进行总图布置,达到布置合理,节约能源的目的。
3.2.2 总图布置应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和安全卫生的相关规定。
3.2.3 中转站总平面应包括站区所有设备设施的布置,包括餐厨废弃物装卸平台、餐厨废弃物回收堆放平台、专用收集容器(桶)循环区、清洁维护区、停车场、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
3.2.4 中转站应至少装备有一台自动装卸机械装卸专用收集容器,中转站内应设置清洁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等。
3.2.5 处置厂总平面应包括生活区与厂区两部分,生活区与厂区应间隔 50m,厂区的布置应包括所有设备设施及辅助设施。处置厂和中转站平面布置可参照附录 A 的示意图。
4 污废水处理
4.1 餐厨废弃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处置宜采用生化处理。
4.2 废水处置厂站应符合 GB 50014 的要求。
4.3 经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 GB 8978 的排放规定。
4.4 处理后的水宜循环使用,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