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5424-2014有色金属工业炉窑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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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石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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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YS
YS/T5424-2014
备案号:J1835-2014
有色金属工业炉窑砌筑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standards of project quality of
furnace masonry in non-ferrous industry
2014-05-06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3)48号)的要求,《有色金属工业炉窑砌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由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有关标准,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炭素煅烧炉砌筑,敞开式炭素焙烧炉砌筑,密闭式炭素焙烧炉砌筑,氢氧化铝焙烧炉砌筑,回转窑砌筑,铝电解槽砌筑,铝混合炉砌筑,矿热电炉砌筑,反射炉砌筑,鼓风炉砌筑,回转熔炼炉砌筑,闪速炉砌筑,卧式转炉砌筑,艾萨炉砌筑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汇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贵管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反馈至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邮政编码:10081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中国第四治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次
1总则(1)
2基本规定(2)
3炭素煅烧炉砌筑(3)
3.1底部黏土砖段(3)
3.2中部硅砖段(5)
3.3顶部黏土砖段(7)
4散开式炭素焙烧炉砌筑(10)
4.1炉底(10)
4.2炉墙(11)
5密闭式炭素焙烧炉砌筑(14)
5.1炉底(14)
5.2炉墙(15)
5.3炉盖(17)
6氢氧化铝焙烧炉砌筑(19)
6.1预热器(19)
6.2燃烧室(21)
6.3旋风冷却器(23)
7回转窑砌筑(27)
7.1预热段和冷却段浇注料(27)
7.2预热段和冷却段砖砌(28)
7.3烧成段浇注料(30)
7.4烧成段砖砌(32)
8铝电解槽砌筑(35)
内容摘要:
1.0.1为适应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和统一有色金属工业炉窑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促进创建优质工程,制定本标淮。
1.0.2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工业炉窑砌筑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
1.0.3本标准应与现行行业标准《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YS/T5419配合使用.
1.0.4有色金属工业炉窑砌筑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有色金属工业炉窑砌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无负荷试运行及工程划分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654的规定。当安装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高于本标准规定时,应满足技术文件及合同文件的有关要求。
2.0.2有色金属工业炉窑砌筑工程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检验评定方法及程序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YS/T5419的规定。
2.0.3有色金属工业炉窑砌筑工程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
2.0.4有色金属工业炉窑砌筑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构配件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及其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合格证明文件。
3.1 底部黏土砖段
I主控项目
3.1.1耐火材料和制品的品种、牌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3.1.2泥浆的品种、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3.1.3泥浆的稠度应与砌体类别相适应,不同稠度的泥浆及其运用的砌体类别可按表3.1.3采用。
表3.1.3泥浆的稠度与砌体类别
检验方法:检查泥浆的粘接时间,视耐火制品材质和外形尺寸而定,宜为1min~l.5min。检查泥浆试配记录。
3.1.4砌体砖缝的泥浆饱满度应大于95%,煅烧罐的内、外砖缝均应勾缝严密。
检查数量:抽查罐数的20%,每1.25m高度检查1次,每次抽查2处一4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面与泥浆粘结面积,每处掀3块砖取其平均值;勾缝检查为观察检查。
3.1.5砌体内表面不应有与排料方向逆向的错牙,其顺向错牙不应超过2mm。
4.1炉底
I主控项目
4.1.1耐火、隔热、不定形耐火材料和制品的品种、牌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4.1.2泥浆的品种、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4.1.3泥浆的稠度应与砌体类别相适应,不同稠度的泥浆及其运用的砌体类别可按本标准表3.1.3采用。
检验方法:检查泥浆的粘接时间,视耐火制品材质和外形尺寸而定,宜为1min~l.5min。检查泥浆试配记录。
4.1.4砌体砖缝的泥浆饱满度应大于95%。
检查数量:每层炉底抽查2处~4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面与泥浆粘结面积,每处掀3块砖取其平均值。
4.1.5砌体膨胀缝的数值、构造及分布位置均应按设计要求留设。留设的膨胀缝应均匀、平直,缝内应保持清洁,并按规定填充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Ⅱ一般项目
4.1.6炉底砌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砌体错缝砌筑,表面平整度差不超过5mm,最上层炉底的标高及结构形式符合设计要求,砖的长边方向符合现行国家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