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71-2022 轨道交通车辆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设置与安装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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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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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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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220.10
CCS C 83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171—2022
轨道交通车辆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设置与安装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and installation of high-pressure water mist extinguishing device for rail transit vehicles
2022-11-22 发布
2023-01-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本文件按照G/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天津天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戴志宏、王静萱、郝爱玲、宋卫峰、刘婷、贾帅、何中旭、解倩、郭耀华、张丽博、吴江、赵彦卿。
内容摘抄:
轨道交通车辆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设置与安装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轨道交通车辆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设置及安装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轨道交通车辆乘客区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的设置、列装、改造安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785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28429轨道交通1500V及以下直流牵引电力电缆及附件
GB50898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XF1149细水雾灭火装置
3术语和定义
GB/T26785、GB5089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轨道交通车辆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high-pressure water mist fire extinguishing device for rail transit vehicles
安装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内用于抑制和扑救初期火灾的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该系统主要用于保护乘客区,为火灾发生后人员逃生和救援创造良好环境。
3.2灭火响应时间fire response time
灭火装置接收到火灾报警系统发出的启动指令起至最不利点喷头释放细水雾的时间。
3.3分区控制阀section valve
能接收控制信号,并开启着火区域细水雾系统的控制阀。[来源:XF1149-2014,3.10,有修改]
4装置设置
4.1一般规定
4.1.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乘客区域宜设置泵组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
4.1.2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的设置宜适用于单个防护分区火灾。
4.1.3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应采用开式系统应用方式,每节车辆宜设为一个防护分区,装置启动后起火防护分区内的喷头应同时动作。
4.2环境要求
4.2.1装置应能适应地面、地下和高架线路上的车辆运营。
4.2.2灭火装置正常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应为-30℃一45℃。
4.2.3装置应妥善安装,并应能承受车辆清洗剂、空气中盐雾和酸雾等的侵蚀作用。
4.3装置设置技术要求
4.3.1启动方式要求
4.3.1.1启动方式
4.3.1.1.1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两种启动方式。自动启动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4.3.1.1.2自动启动应具有可设置延时功能,延时过程中如发现误报警可人工停止启动。
4.3.1.1.3手动启动应具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并用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4.3.1.1.4一旦发生误喷放,应能够通过车厢内的停止按钮进行手动停止。
4.3.1.2启动运行
4.3.1.2.1采用不同方式启动,其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4.3.1.2.2装置启动运行后具有喷雾情况的反馈信号显示以及报警显示。
4.3.2喷头设置要求喷头布置应保证细水雾均匀地喷放和弥漫整个车厢,完全覆盖防护分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采用开式细水雾喷头:
b)喷头宜在乘客区域车厢顶部中央进行单排设置,布置方式为垂直向下安装,特殊情况可在车厢单侧45度向下安装。设计参数宜参照附录A的试验确定。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