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066-2019 美丽乡村 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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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2066-2019
美丽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规范
Beautiful village-Specificati ons for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of domestic garbage collection and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
2019-12-25发布2020-01-30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凭祥市人民政府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凭祥市上石镇人民政府、凭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凭祥市农业农村局、凭祥市住建局、凭祥市乡村办、广西大学。
本标准起草人:文军、黄捷、戴金哲、邱成、谢毅、黄恩升、陆永翔、周诗翔、彭辉、潘品良、李高俊、植淇业、李妍鋆、程观林、李文、冯勤玲、黄喜胜。
内容摘抄:
美丽乡村 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收运设施、设施维护人员和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地区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CJJ/T 47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205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
3 收运设施
3.1 设施配备
3.1.1 应根据所在村服务人口数量和管辖范围配备能够满足需要的垃圾收运设施。
3.1.2 垃圾收运应由具有资质的处置机构负责,合理配置和配备垃圾收运车辆、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
3.1.3 垃圾箱(桶)应美观实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外观应有明显的垃圾分类标志并符合 GB/T 19095的规定。
3.1.4 设置垃圾集中投放点,并应设置垃圾管护标识牌,标识牌内容清晰完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村、组名及编号;
——责任区域、责任人姓名;
——设施维护电话;
——爱护环境卫生的提示语等。
3.2 设施使用
3.2.1 村民应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分类收集容器或地点。
3.2.2 垃圾收运设施作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垃圾运输中应有垃圾覆盖措施,收运频率宜根据分类垃圾的性质和垃圾产生量确定。
3.2.3 大件垃圾应投放至指定地点,定时或预约收集清运。
3.2.4 应考虑乡村人口密度、乡镇道路状况,乡村垃圾收集站(点)至市/县或集中垃圾末端处理设施的运输距离等因素,选择直接运输模式或转运模式。
3.2.5 有害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应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2.6 应对垃圾箱(桶)、垃圾收集房、垃圾集中投放点进行登记、编号、建立管理档案。
3.3 设施维护
3.3.1 垃圾箱(桶)、垃圾收集房、垃圾集中投放点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并符合以下要求:
——清运一次清洗一次,每 7d 消毒 1 次;
——地面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漏液,无明显污渍;
——设施外观无乱涂乱画现象,无污迹、无油污。
3.3.2 垃圾箱(桶)、垃圾收集房和保洁用具等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并及时更换。
3.3.3 设施维护和车辆的使用、维修应有台账记录并存档。
4 设施维护人员
4.1 应配备垃圾收运设施管护人员,明确职责。
4.2 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做记录。
4.3 垃圾收运作业应按照 CJJ 205 的要求执行。
4.4 垃圾转运作业应按照 CJJ/T 47 的要求执行。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