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J 127-2020 蒸发冷却空调系统工程技术标准.pdf(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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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0年第131号
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蒸发冷却空调系统工程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蒸发冷却空调系统工程技术标准》为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XI127一2020,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组织出版发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10日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规范蒸发冷却空调系统工程在新疆干热气候区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和运行维护,确保健康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满足工艺使用要求,做到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工业建筑及其他领域中采用蒸发冷却制冷技术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和运行维护。
1.0.3蒸发冷却空调系统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干热气候区dry climatic zone
14月至9月期间的降雨量为全年降雨70%及以上时
P<20.0×(T+14) (2.0.1-1)
24月至9月期间的降雨量为全年降雨量的30%到70%之间时
P<20.0×(T+7) (2.0.1-2)
34月至9月期间的降雨量为全年降雨量30%及以下时
P<20.0×T (2.0.1-3)
夏季气象参数符合以上1、2、3条款者,均为干热气候区。式中:P—一年降雨量(mm);T一年平均温度(℃)。
2.0.2直接蒸发冷却器 direct evaporative cooler
利用水的蒸发对空气冷却,被处理空气与水直接接触后,空气被加湿降温的装置。
2.0.3直接蒸发冷却效率(nz)direct evaporative cooling effi-ciency
水直接蒸发冷却器的进风(口)空气和出风(口)空气干球温度差与进口空气干、湿球温度差的百分比比值。
3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
3.0.1空调区空气设计参数的推荐值见表3.0.1的规定。
3.0.2夏季空调室外空气的新风量计算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外,室外空气计算含湿量小于室内空气的含湿量时,宜优先采用新风消除室内余湿。
3.0.3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宜按本标准附录A选用。
4蒸发冷却空调系统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室内环境的保证应优先通过提高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外遮阳、就地蒸发冷却、自然通风等免费供冷技术措施来实现。
4.1.2新疆属于干热气候区,一般采用蒸发冷却技术供冷即可满足室内热舒适性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当上述措施达不到要求时,才采用蒸发冷却空调及高温冷源的机械制冷系统。
4.1.3施工图设计时,应对空调区和空调系统的冬季热负荷、夏季逐时冷负荷以及散湿量分别进行计算,不应将潜热冷负荷统计到冷水机组负荷中。
4.1.4蒸发冷却空调系统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使用特点,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或露点温度),空调区显热负荷、散湿量和水资源条件,以及能耗状况等综合确定;
2干热气候区的空气冷却处理过程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采用以下蒸发冷却技术:
4.2蒸发冷却空调机组
4.2.1蒸发冷却空调机组的选用应根据建筑场所、负荷特性、机组性能和空气处理过程经分析计算确定。
4.2.2直接蒸发冷却空调机组供冷时机组迎风面风速不宜大于2.5m/s.
4.2.3直接蒸发冷却器的选用应按设计要求给出冷却加湿装置的相应规格与性能,并符合以下条件:
4.3间接蒸发冷水机组
4.3.1间接蒸发冷水机组的出水温度应根据使用地区的室外计算参数、建筑特性与功能、空调系统要求、产品特性、能耗指标等因素设计计算确定。
4.4联合制冷设计选用
4.4.1采用间接蒸发冷水机组和机械制冷联合的空调系统,应根据供冷期室外计算参数变化分布特点和建筑冷负荷进行动态分析计算,机械制冷冷源设备选型应依据房间设计冷负荷扣除蒸发冷却承担的设计冷负荷后计算确定。蒸发冷却空调冷源设备的供冷期空调能耗不应小于空调冷源总能耗的50%。
4.5蒸发冷却空调系统设计
4.5.1干热气候区新建、改建的大中型建筑不宜选用风冷式制冷机组。
4.5.2采用天然冷水水源或高温冷水组作为冷源的空调末端时,宜用干式风机盘管或地面辐射供冷,来消除室内显热冷负荷,采用干式风机盘管无须设置冷凝水系统。
4.5.3采用间接蒸发冷水机组作为空调冷源时,空调供水温度和供回水温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4.6蒸发冷却新风机组的全年设计要求
4.6.1为保证全年室内空气品质和热舒适性的要求,干热、严寒寒冷地区蒸发冷却空调系统应按全年运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风系统设计应采用可变新风比措施,应满足夏季、过渡季、冬季对新风量的需求;
2蒸发冷却空调机组功能段的选择应分别对冬季、夏季两种工况进行焓湿图分析计算,加湿量宜同时满足冬季、夏季的加湿需求。
4.6.2全年运行的蒸发冷却空调系统宜用间接蒸发冷却器作为冬季或过渡季的空气一空气能量回收装置。应对能量回收装置的冬季排风侧是否出现结霜或结露现象进行核算,当出现结霜或结露时,应对室外新风采取预热措施,新风预热后的温度不应低于5℃。此外,机组与系统设计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4.7海拔高度对蒸发冷却设备性能的影响
4.7.1蒸发冷却空调设备的性能是对应标准大气压下给出的,当工程项目位于高海拔地区时,应对其性能参数进行修正。
4.7.2在系统送风量(体积流量)计算时,应根据工程所在实际地点的海拔对送风量(体积流量)进行修正,可按式(4.7.21~4.7.2-5)计算;其风管及设备的选型均应在此基础上计算选用。
4.8蒸发冷却空调设备空气净化与水处理
4.8.1蒸发冷却空调系统空气过滤器的设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地区室外空气质量、建筑特性与功能、用户要求等因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过滤器效率和出口空气的清洁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机组填料前应设置空气过滤器,当采用初效过滤器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中效过滤器:对间接蒸发冷却器采用室内回风作为二次空气的机组入口处也应设初效过滤器:
3空气过滤器的阻力应按终阻力计算。
4.8.2蒸发冷却空调冷水系统为闭式系统时,宜在水泵入口侧设置过滤器或除污器;当系统为开式时,应在冷水供水干管及机组入口处设置过滤器或除污器。
4.8.3蒸发冷却空调系统的循环水水质应满足不同类型蒸发冷却设备对补给水水质的要求。
4.9空调及其设备的消声与隔振
4.9.1蒸发冷却空调机组所产生的噪声和振动传播至空调房间及设备周围环境的噪声级和振动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