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7489.1-2019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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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240.1-2013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in public service areas-
Part 1:General rules
2013-12-31发布
2014-07-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GB/T 30240《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与公共服务领域日文、韩文、俄文等译写规范共同构成关于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的系列国家标准。
GB/T 30240《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交通;
一第3 部分:旅游;
-第4部分:文化娱乐;
第5部分:体育;
第6部分:教育;
一-第7部分:医疗卫生;
-第8部分:邮政电信;
第9部分:餐饮住宿;
一第 10部分:商业金融。
本部分为GB/T 3024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民选、柴明颍.丁言仁.潘文国,戴曼纯、姚锦清、白殿- -、张日培、王守仁、杨永林、陈新仁、杨晓荣王银泉、乌永志、戴宗显、刘民钢、林元彪、孙小春、王育伟。
1范围
GB37489的本部分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的基本要求及选址、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单体、暖通空调、给水排水、采光照明、病媒生物防治的通用设计卫生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
(机、船)室等公共场所,其他公共场所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17217城市公共侧所卫生标准
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11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5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CJ94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CJ 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WS39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原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161号)
3基本要求
3.1公共场所的设计应符合GB50352的要求,并根据场所类别和卫生特征进行设计。
3.2公共场所物理因素、室内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游泳池水、沐浴用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要求应满足GB37488的要求。
3.3应急通道、安全出口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
3.4无障碍设施应符合GB50763的要求。
3.5建筑装修材料应符合GB50325等建筑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值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材料。
3.6隔声、吸声、隔振、减振设计应符合GB50118的要求。
4选址
4.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4.2不得设在自然疫源地。
4.3远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与暴露垃圾堆、早厕、粪坑等病媒生物滋生地的间距不应小于25m。
4.4具备给排水和电力供应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