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843-2020 青海省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施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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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63/T 1843-2020
青海省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施工技术规程
2020-10-28发布2021-2-1实施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内容摘抄:
前 言
根据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青市监函〔2019〕148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本规程是青海省科技计划项目"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研究(2018-SF-112)”的重要成果之一。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与定义;3基本规定;4施工;5验收;6设施维护与管理。
本规程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由青海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青海大学《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施工技术规程》编制管理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邮编:810016,联系电话:0971-5312092)。
本规程主编单位:青海大学
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李 栓 沈 敏 李 康 申若竹 蒋宁山 马艳霞 李积珍 李 辉 张吾渝 佟 勇陈柏昆 王征戍 黄绵松 史本伟 陈茂福安生霞 刘成奎 李万琴 曹海利 王晓威司德勇 李雪莲 贺国太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郝丽红 刘连新 黄晋川 陈湘青 白承毅
1总 则
1.0.1为确保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的施工、验收与维护等工程建设质量,科学推进青海省海绵城市建设,依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结合青海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青海省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的施工、验收及维护。以雨水花园为主,涵盖引水口、过滤设施和溢流设施的排水构筑物。
1.0.3 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建设时,应遵循统筹协调、因地制宜、注重效益、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
1.0.4 在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要求、施工季节变化等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资源,严控施工质量。
1.0.5青海省湿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的施工、验收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与定义
2.0.1湿陷性黄土
在一定压力下受水浸湿,土的结构迅速破坏,并产生显著附加下沉的黄土。
2.0.2 自重湿陷性黄土
在上覆土的饱和自重压力作用下受水浸湿,产生显著附加下沉的湿陷性黄土。
2.0.3非自重湿陷性黄土
在上覆土的饱和自重压力作用下受水浸湿,不产生显著附加下沉的湿陷性黄土。
2.0.4海绵城市
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统筹协调水质与水量,生态与安全、分布与集中、绿色和灰色、景观与功能、岸上与岸下、地上与地下等关系,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的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达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
2.0.5 低影响开发
强调城镇开发应减少对环境的冲击,其核心是基于源头控制
(略)
3基本规定
3.0,1湿 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建设应根据当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进行协调统一。考虑低影响开发建设,排水构筑物建设与维护应遵循资源节约、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
3.0.2湿 陷性黄土地区排水构筑物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和设计要求做好地基处理措施 、防渗措施和结构措施,避免因湿陷变形造成设施的功能受损、破坏及对既有建 (构 )筑物的不利影响。
30.3排水构筑物中雨水 口、检查井、排水主管、排水艾管等排水设施施Πl应按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昭j》 GB500犭 、 《给水排水管逍△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等 现行标准和相关规范执行。
3~0.4排水构筑物与已有建筑物基础应保持适宜的防护距离,防止建筑物遭到破坏。防护距离可按表 304的规定确定。
(略)
4施 工
4"一般规定
4.1.1排水构筑物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4.1.2排水构筑物的平面布局应成系统,闭 合流线,竖 向施工时应与设计高程同步校验,以保证构筑物能收集并排除雨水,发挥其作用。
4.1.3施 工现场应有针对排水构筑物的质量控制和质蚩检验制度。
4.1.4排 水构筑物的施△应由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或具有施△经验,具各施工资格。
4.1.5施工现场应做好水±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T过程对场地及共周边环境的扰动和破坏。
4.1.‘ 应按照“先深后浅、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进行施I,并
做好周边建筑的防护。土方开挖、防渗、防冻、土壤介质回填等方面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4.1.7施工过程中应留存专项交底 、隐蔽工程影像资料、施工过程水土流大控制影像等资料。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与定义…2
3基本规定4
4施工…5
4.1一般规定5
4.2施工准备5
4.3地基处理6
4.4引水口7
4.5过滤设施8
4.6雨水花园9
4.7溢流设施10
4.8植物种植11
5验收…12
5.1一般规定12
5.2主控项目13
5.3一般项目14
6设施维护与管理16
6.1一般要求16
6.2维护要点17
附录A引水口开口形式19
附录B雨水花园形式22
附录C排水构筑物维护表23
本标准用词说明…26
引用标准名录…27
条文说明…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