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356-2022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附件大小:12.99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怪难瘦
分享时间:2022-12-31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ICS 35.240.01 CCS L 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3356—2022 代替GB/T 33356—2016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Evaluation indicators for new-type smart cities
2023-05-01实施2022-10-12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 布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 33356—2016《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与GB/T 33356—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3章);
b)增加了"缩略语"一章(见第4章);
c) 更改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第5章,2016年版的第2章);
d) 将二级指标"政务服务"更改为"政务综合服务",并更改了二级指标分项及其计算方法和数据要求(见6.2.1,2016年版的3.2.1);
e) 更改了二级指标“交通服务”“社保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就业服务”“城市服务”下设的二级指标分项,并更改了计算方法和数据要求(见6.2.2~6.2.7,2016年版的3.2.2~3.2.7);
f) 删除了二级指标“帮扶服务”“电商服务”及下设二级指标分项相关内容(见2016年版的
3.2.8~3.2.9);
g)增加了二级指标“养老服务”“无障碍服务”“社区服务”及下设二级指标分项相关内容(见6.2.8~6.2.10);
h) 更改了二级指标“城市管理”“公共安全”下设的二级指标分项,并更改了计算方法和数据要求(见6.3.1~6.3.2,2016年版的3.3.1~3.3.2);
i) 增加了二级指标"应急管理""社会信用""基层治理"及下设二级指标分项相关内容(见6.3.3~6.3.5);
i) 将二级指标“智慧环保”更改为“生态环保”,并更改了二级指标分项及其计算方法和数据要求(见6.4.1,2016年版的3.4.1);
k) 将二级指标“绿色节能”更改为“绿色低碳”,并更改了二级指标分项相关内容(见6.4.2,2016 年版的3.4.2);
1) 将一级指标“智能设施”更改为“信息基础设施”(见6.5,2016年版的3.5);
m)将二级指标“宽带网络设施”更改为“信息网络”,并更改了二级指标分项相关内容(见6.5.1,2016年版的3.5.1);
n)更改了二级指标“时空信息平台”下设的二级指标分项,并更改了计算方法和数据要求(见6.5.2,2016年版的3.5.2);
o)增加了二级指标"政务设施"及下设二级指标分项相关内容(见6.5.3);
p)将二级指标“开放共享”更改为“共享开放”,并更改了数据要求(见6.6,2016年版的3.6.1);
q) 删除了二级指标“开发利用”及下设的二级指标分项相关内容(见2016年版的3.6.2);
r) 增加了一级指标"产业发展"及下设的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分项相关内容(见6.7);
s) 将一级指标"网络安全"更改为"信息安全",并更改了下设的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分项相关内容(见6.8,2016年版的3.7);
t) 将一级指标"改革创新"更改为"创新发展",并更改了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分项相关内容,并给出了相应的指标名称、计算方法和数据要求(见6.9,2016年版的3.8);
u) 更改了指标权重(见第7章,2016年版的第4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略)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说明和指标权重。
本文件适用于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和指导开展新型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实施、运营与持续改进。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000—201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 33171 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GB/T 37043 智慧城市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04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城市 smart city
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有效整合各类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城市各系统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创新型城市。
注1: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将智慧城市定义为:“在已建环境中对物理系统、数字系统和人类系统的有效整合,从而为市民提供一个可持续的、繁荣的、包容性的未来”【ISO/IEC 30182:2017,定义2.14】。
注2:ITU-T(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化部门)强调可持续发展,将智慧可持续发展城市(smart sustainable city)作为术语定义为:“使用信息通信技术和其他手段来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城市运营和服务效率以及城市竞争力,同时确保满足当代和后代的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方面需求的一种创新型城市"【ITU-TY,4900/L.1600,定义3.2.2]。
【来源:GB/T 37043—2018,2.1.1】
3.2
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smart city operation center
基于城市运营需求,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已有资源,实现城市各方面信息和运行状态的展示,通过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为城市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对城市事件进行管理、预防、监测、跟踪和指挥处理,实现高效统一的联动,并能够联系智慧城市不同系统的高度智能化运行监视和指挥调度中心。
【来源:GB/T 37043—2018,2.4.7】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I
引言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1
5指标体系2
6指标说明2
6.1评价表中表头信息说明2
6.2惠民服务3
6.3精准治理10
6.4生在宜居12
6.5信息基础设施14
6.6信息资源16
6.7产业发展16
6.8信息安全…17
6.9创新发展…18
6.10市民体验20
7指标权重………………………20
附录A(资料性)县域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2
A.1惠民服务22
A.2精准治理25
A.3生态宜居27
A.4信息基础设施28
A.5信息资源29
A.6信息安全29
A.7创新发展31
A.8市民体验33
A9指标权重33
参考文献……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