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027-2017 新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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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B 65
DB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5/T 4027—2017
新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assessment of wetland ecosystem services in Xinjiang
2017-12-15实施
2017-11-15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提出。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林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新斌,买尔燕古丽·阿不都热合曼,江晓珩,刘丽燕,布早拉木,林宣龙,田润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疆湿地生态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评估公式和评估数据汇总表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境内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但不涉及到湿地资源的价值和湿地自身价值的评估。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湿地 Wetland
是天然或人造、长久或暂时之死水或流水、淡水、微咸或咸水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的海水区。
2.2
河流湿地 River wetland
是河水浅滩或滞流处发生沼泽化过程而形成的湿地。新疆有分永久性河流、季节性河流、洪泛平原湿地等类型。
2.3
湖泊湿地 Lake wetland
是湖泊岸边或浅湖发生沼泽化过程而形成的湿地。新疆有永久性淡水湖、永久性咸水湖、季节性淡水湖、季节性咸水湖等类型。
2.4
沼泽湿地 Marsh wetland
是土壤过湿,地表积水,土壤为泥炭或潜育化沼泽土。新疆有草本沼泽、灌丛沼泽、森林沼泽、内陆盐沼、季节性咸水沼泽、沼泽化草甸等类型。
2.5
人工湿地 Artificial wetland
是面积不小于8hm²的库塘、运河、输水河、水产养殖场、稻田(冬水田)和盐田等。
(略)
3 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
新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指标体系包括11项评估指标,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见附录A。
4 评估公式
新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以人民币元为基本单位表现。各项服务功能价值计算评估公式见附录B。
(略)
内容索引: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3
4评估公式……………………………………………………………………………………3
5 新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数据汇总表………………………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 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新疆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公式…………………………6
附录 C(参考性附录) 评估数据汇总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