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4467-2021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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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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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140.90 CCS Q 78
DB65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65/T 4467—2021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导则
Guidelines for 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of potential accidents of special equipment
2021-11-22发布 2022-01-0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振虎、李军、景战军、闫歌、叶伟、鲁玉坤、戴勇、赵磊、时亚南、胡立权、伊新、董婷、吴林洁。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联系电话:0991-3192110;传真:0991-3192100;邮编:83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含充装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事故隐患分类分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档案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4346 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3 术语和定义
TSG 08—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special equipment accident potential
使用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风险管控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或风险管控缺失、失效;或因其他因素导致在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可能引发事故的设备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等。
3.2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special equipment accident potential
根据特种设备隐患产生的直接原因确定的隐患类别。
3.3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级 grading of special equipment accident potential
根据特种设备隐患的严重程度确定的隐患级别。
4 基本要求
4.1 企业主体责任
4.1.1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是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根据本文件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