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 8001-2019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
附件大小:35.09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分享会员:怪难瘦
分享时间:2022-12-31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DB65 ICS:13.060.20 CCS:P 4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J 14572—2019
DB65/T 8001—2019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secondary water supply projects
2019-03-01实施2019-01-25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
内容摘抄:
前言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自治区第四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新建标函〔2018〕25 号),由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认真总结了国内的先进经验,结合目前广泛使用的二次供水设备情况,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的研究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 术语;3基本规定;4水质、水量、水压;5泵房;6二次供水设施及设计;7电气;8 自控;9施工;10调试与验收;11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本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有关资料寄送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23号,邮编830000,联系电话(传真):0991 -5851677)。
本标准主编单位: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自治区城镇供排水协会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彩萍 王学萍 葛福荣 王 娟
(略)
1 总 则
1.0.1 为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卫生和社会公众利益,提高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资源节约和节能高效的目标,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自治区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项 目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以及 “一户一表”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1.0.3 二次供水工程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 、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2.0.2 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 installation
为二次供水系统设置的泵房、室内外供水管道、总水 表、进户表、泵房、水箱 (池)、安防设施、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容器及相关辅助设施。
2.0.3 引人管 service pipe inlet pipe
由城镇给水管网引人小区给水管网 的管段,或由小区给水接户管引人建筑物的管段。
2.0.4 接户管 building unite pipe
布置在建筑物周围,直接与建筑 引人管相接的给水管道。
2.0.5 人户管 inlet pipe
从给水系统单独供水至 每个用户的给水管道。
2.0.6 贸易结算水表 (电表) Trade Settlement water meter(electricity meter)
用于供水 ( 电)企业与用户进行水 (电)费结算的计量装置。
2.0.7 叠压 (无负压)供水设备 additive pressure water supply
叠压 (无负压)供水设备是一种能与城镇供水管网直接连 接,在从市政供水管网取水时能够保护管网的压力,且保证供水管网压力不低于当地供水部门所规定的最小服务压力和消防规范所规定的压力的加压供水装置,同时满足用户用水需求的二次加
(略)
3 基本规定
3.0.1 所有涉及到二次供水工程的材料与设备不得影响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 和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
准》 (GB/T17219) 的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的、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3.0.2 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用户对水压、流量要求超过城镇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3.0.3 二次供水工程应根据城市规划和供水专项规划进行,做到远近结合,以近为主,并按发展预留场地。
3.0.4 二次供水不得影响城镇管网的正常供水。
(略)
4 水质、水量、水压
4.0.1 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4.0.2 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的使用J哇质、规模、用水范围、用水器具及设备用水量进行计算确定。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和 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
规定。
4.0.3 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和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等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的规定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水质、水量、水压5
5泵房6
5.1一般规定6
5.2泵房设计6
5.3噪声控制7
5.4安防与数据监控8
6二次供水设施及设计9
6.1一般规定9
6.2系统选择9
6.3流量与压力…11
6.4管道布置11
6.5水箱(池)12
6.6水泵14
6.7水表及水表箱(井)15
6.8管道与附件16
6.9消毒设备…18
7电气….........。19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