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J 08-70-2021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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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J 08-70-2021
J 12367-2021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技术标准
Standard for demolishing construction
2021-06-21 发布2021-12-01 实施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发布
内容摘抄:
前 言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定〔2017〕898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编制工作,并由同济大学对保护性拆解及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进行了工艺研究和技术总结。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分析,开展了各类专题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并参照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规范,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论证;机械拆除;人工拆除;爆破拆除;保护性拆解;文明施工;资源化利用。
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增加部分
(1)增加"保护性拆解""文明施工""资源化利用"章节;(2)增加"保护性拆解""资源化利用"术语解释;(3)增加"高层建筑物切割拆除"条款;
(4)增加"ZX450-型液压剪刀机作业立面示意图"与"人工采用风镐与倒链拆除立柱作业立面示意图";
(5)增加"机械拆除钢结构"中的剪断钢梁的技术条款;(6)增加"施工组织设计专家论证"中的环境效益论证。
2.修改部分
(1)将原规程中的3.0.4(9),3.0.17,6.0.5,7.0.5,7.0.10,7.0.15等6条强制性条文降为一般性条文;
(2)对原规程中的6.0.2,6.0.12,8.0.14等3条强制性条文进
(略)
1 总 则
1.0.1 为贯彻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规范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拆除工程。
1.0.3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拆除工程 demolition engineering
对已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 实施整体或局部拆除的施工项 目。
2.0.2 人工拆除 manpower demolition
依靠人力或使用风镐、切割器具等工 具,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解体和破碎的一种施工方法。
2.0.3 机械拆除 machine demolition
使用液压挖掘机及液压破碎锤、液压 夹钳机、液压剪、起重机等大中型机械,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解体和破碎 的一种施工方法。
2.0.4 爆破拆除 blasting demolition
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建筑物、构 筑物进行解体和破碎的一种施工方法。
2.0.5 保护性拆解 protective deconstruction
维持原有整体或局部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将 不同类型建筑构配件拆卸分离,获取损伤程度较小建筑构配件的施工方法。
2.0.6 重点区域 key area
指外环线以内区域和市 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
2.0.7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在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 、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2.0.5 施工扬尘 construction dust
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过程中产生 对大气造成污染的粉尘颗粒物 。
(略)
3 基本规定
3.0.1 拆除工程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应经过拆除行业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0.2 拆除工程施工及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爆破器材、电气装置、登高设施等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3.0.3 拆除工程应建立拆除后构件与材料可循环利用模式,拆除施工应采用低噪声、低能耗、低污染的安全绿色拆除技术。
3.0.4 拆除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本标准和拆除工程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的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手册。
3.0.5 拆除工程施工企业、拆除工地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配备排险、救灾的设备和工具。
3.0.6 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工程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应严格按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不得擅 自变更。当现场条件与设计工况明显不符,影响施工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0.7 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人员进人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 帽、扣紧帽带;登高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固可靠。
2 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应设立警戒隔离带等隔离设 施,设置
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警戒;除规定的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人施工现场。
3 施工区域毗邻道 路、建筑时,应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置防护隔离棚。
4 拆除作业时,作业点应 有专人监管、监护,并做好记录。
(略)
4 施工组织设计
4.0.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建筑物、构筑物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2 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 、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3 勘查施工 现场所获得的详细资料与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
(略)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施工组织设计8
5技术论证11
6机械拆除13
7人工拆除18
8爆破拆除22
9保护性拆解29
10文明施工32
11资源化利用34
附录A拆除爆破及城市浅眼控制爆破工程分级36
附录B爆破地震安全允许距离的计算公式37
附录C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38
本标准用词说明39
引用标准名录40
条文说明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