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883.4-2021 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第4部分:水力机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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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电力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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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截图:
ICS27.140
P59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P NB/T10883.4-2021
代替DL/T5349一2006
水电工程制图标准第4部分:水力机械
Standard for Drawing of Hydropower Projects Part 4:Hydraulic Machinery
2021-12-22发布2022-06-22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4)29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水力机械系统图图形符号、施工详图管路绘制、水力机械图的标注、水力机械三维制图。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增加了水力机械系统图、施工详图的制图规定;
——增加了“水力机械三维制图”一章;
——修改了水力机械系统图图形符号;
——修改了管路采用单线绘制的规定;
——删除了原标准“管路代号标注”“管路去向代号”“仪器、仪表的表达方式”三节:
——删除了原标准“金属结构图”一章。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水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2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林直 曹一梁 黄昱 朱茹莎
张昊晟 张蓝国 刘建栋 周振忠
易忠有 郑冬飞 王雨会 李仕宏
孙立鹏 王子瑞 李立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戴康俊 曾镇铃 韩伶俐 张成平
高苏杰 石清华 游超 潘罗平
许义群 胡清娟 刘功梅 苟东明
周杰 苑连军 张强 蒋登云
武赛波 姚建国 梁玉福 于纪幸
郭鹏程 岳蕾 李仕胜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适应水电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规范水电工程水力机械制图,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水电工程水力机械图的绘制。
1.0.3本标准规定了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产生的原则和方法,以及常用的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在工程运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本标准的原则和方法派生。本标准规定的图形、管路等的表达方式和标注形式具有可选性,但在同一工程中,其采用的标识应一致。
1.0.4水电工程水力机械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系统图schematic diagram
以规定符号表达一套独立系统内设备、装置、仪表、管路等基本组成及其连接关系,用于说明系统工作原理的简图。
2.0.2施工详图detailed drawing
表达各种设备、装置、仪表、管路等之间或其与土建结构之间的空间定位、安装及连接方式、细部处理工艺及规格材料等信息,用于指导施工并方便运维管理的详图。
2.0.3三视图three-view drawing
二维施工详图中主视图、俯视图和左视图的总称。
2.0.4三雏维建模three-dimensional modeling
利用三维制图软件进行曲面、实体造型,建立设备、装置、仪表、管路等实体模型,并对模型进行优化和参数化的过程。
2.0.5三维出图three-dimensional drawing output
利用三维制图软件,从已完成空间布置的三维模型抽取轴测图、平面视图、剖视图、详图,经尺寸标注、整理材料表进行出图的过程。
3基本规定
3.1水力机械图种类
3.1.1根据不同的作用和性质,水力机械图可由系统图、布置图和施工详图等组成。
3.1.2系统图可包括技术供水系统图、排水系统图、油系统图、压缩空气系统图、水力监测系统图、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图。
3.1,3施工详图宜包括设备布置图、管路布置图及设备基础图。
4水力机械系统图图形符号
4.1系统图图形符号使用规定
4.1.1用同一图形符号表示的设备、仪表,当其用途不同时,可在图形的右下角添加英文名称的大写首字母,可采用同一图形符号表示用途不同的设备表示方法(图4.1.1)。
4.1.2阀门图形符号右上角的文字用途不同的设备表示方法表示阀门的开启或关闭状态,常开阀宜采用“ON”表示,常闭阀宜采用“OFF”表示。表示常开的文字“ON”可不标注。
4.1.3设备及元件的名称、型号、压力、流量、管径等参数,宜在系统图的设备材料表中标注。
4.1.4设备及元件图形符号的大小以清晰、美观为原则,可根据图纸幅面的大小确定。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3.1水力机械图种类3
3.2水力机械图绘制3
3.3水力机械施工详图材料表格式4
4水力机械系统图图形符号5
4.1系统图图形符号使用规定5
4.2系统图设备及元件图形符号5
5施工详图管路绘制13
5.1施工详图管路单线绘制要求13
5.2单线图绘制的管路及其附件图形符号15
5.3施工详图管路双线绘制要求19
6水力机械图的标注20
6.1施工详图中尺寸基准的规定20
6.2管路的类别代号20
6.3管路的直径标注21
6.4管路的标高表示法21
7水力机械三维制图22
7.1一般规定22
7.2三维建模22
7.3三维协同设计23
7.4三维出图23
本标准用词说明…24
附:条文说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