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JDGC 0018-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宅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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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其他规范
分享会员:可爱莹
分享时间: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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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
A00 T/AWJGDC
茂名市团体标准
T/WJGDC0018-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2022-12-28发布2022-12-28实施
茂名市机电工程学会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茂名华达石化物业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茂名华达石化物业有限公司、茂名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茂名华检实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茂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茂名飞创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茂名飞创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茂名市富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市富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市至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市住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谭红华、王焮灏、韦桂樱、杨红亮、吴文华、袁雪松、曹晓宝、杨富珍、叶兴光、杨靖、袁雪松。
内容摘抄: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条件、物资准备、通风管理、环境消毒、垃圾管理、公用卫生间管理、给排水系统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CPMI 004—2020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
3 总则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落实政府相关指令,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有效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疫情事件和交叉感染人员数量。
4 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4.1 基本条件
4.1.1 物业服务企业宜成立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管理者为组长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小组应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和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1.2 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和培训指导,配合社区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1.3 应建立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清洁消毒应急预案(包括消毒药品、消毒液浓度、消毒方法、配置方法、消毒频次等),做好防疫消杀记录。
4.1.4 应组织开展针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员工培训活动,保证在岗员工熟知防疫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a)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发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b)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途径和防护方法;
c)卫生消毒作业方法;
d)通风作业方法;
e)减少人员聚集方法;
e)办公室、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等防护作业方法;
f)洗手及口罩佩戴的操作规范。
4.2 物资准备
4.2.1 疫情防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a)包括含氯消毒剂、75%酒精、免洗手消毒剂等基本消毒药品;
b)包括口罩、隔离服、手套、护目镜等防护器具;
c)测温设备、喷洒器具防控器具。
4.2.2 疫情防控物资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4.2.3 宜储备一定量的食用水和速食,供应急时使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