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

附件大小:0.03MB
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docx
所属分类:政策文件
分享会员:
分享时间: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 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公布 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中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余条款依此修改。

二、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工程建设疏干排水应当优先利用和补给水体。”

三、将第五条修改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因地制宜,按照排水行为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程度,对排水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和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确定的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排水户,应当作为重点排水户进行管理。”

四、将第六条修改为“排水户向排水行为发生地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以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人统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

“因施工作业需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入污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五、将第七条第二项至第五项修改为“(二)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四)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者排水户承诺排水隐蔽工程合格且不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雨水污水混排的书面承诺书;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十二年老网站,真实资源!
高速直链,非网盘分享!浏览器直接下载、拒绝套路!
本站已在工信部及公安备案,真实可信!
手机扫码一键登录、无需填写资料及验证,支持QQ/微信/微博(建议QQ,支持手机快捷登录)
①升级会员方法:一键登录后->用户中心(右上角)->升级会员菜单
②注册登录、单独下载/升级会员、下载失败处理等任何问题,请加客服微信
不会操作?点此查看“会员注册登录方法”

投稿会员:yananying
我的头像

报歉!评论已关闭.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