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ESC 003-2019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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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建设团体标准
T/LESC 003——2019
Specification for prefabricated building engineering technical document management
2020-01-01 实施2019-12-01 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 发布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团体标准《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公告鲁建标协 【2019】 34号
由济南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山东省工程建设团体标准《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经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专家组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发布编号为T/LESC003—2019,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前 言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装配式建筑工程标准化建设,由济南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编制课题组。本规程编制过程中,课题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征求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部品部件生产厂、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认真总结装配式建筑工程管理实践经验,以《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等有关国家规范和标准为依据,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管理职责、资料管理、竣工验收与备案文件、BIM技术及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程资料的归档与移交、附录A~G等。
1 总则
1.0.1 为规范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提高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0.3 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施工以及采用装配式装修工程的技术资料管理参照本规程执行。
1.0.4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装配式建筑 prefabricated building
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2.0.2 工程技术资料 engineering technical document
在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记录的统称,简称工程资料。
2.0.3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engineering technical document manag-ment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与归档等工作的统称,简称工程资料管理。
2.0.4 工程技术电子文件 engineering electronic technical docu-ment
在装配式建筑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装配式建筑文件。
2.0.5 工程技术电子档案 engineering electronic technical ar-chives
装配式建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
2.0.6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
文件资料和电子文件档案形成部门或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组卷后,按规定向本单位档案室或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过程。
2.0.7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2.0.8 驻厂监造 supervision of component & part manufacturing
项目监理机构或总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派驻工程技术人员对部品部件生产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与核验工作。
2.0.9 组卷 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工程文件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
3 基本规定
3.0.1 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生产单位、质量检测等相关单位或机构应遵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形成工程质量的可追溯体系。
3.0.2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与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真实反映工程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随意修改。当需要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
3.0.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生产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装配式建筑工程生产、施工安装过程的工程技术资料,并符合国家、省有关注册师施工管理文件签章的规定。
3.0.4 装配式建筑工程宜在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管理等阶段全过程应用信息技术,形成建筑信息模型(BIM),在设计、生产、运输、施工等阶段实现专业协调和信息共享、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数据库,形成装配式建筑工程电子(文件)文档资料。
3.0.5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和积累应纳入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宜采用计算机管理,每项建设工程宜编制一套装配式建筑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管理职责………………………………………………………5
5资料管理………………………………………………………10
6竣工验收与备案文件…………………………………………22
7 BIM技术及电子文件档案管理……………………………25
8工程资料的归档与移交………………………………………28
附录A首次__部品/部件安装联合验收表…………………29
附录B旁站记录………………………………………………30
附录C灌浆令…………………………………………………31
附录D施工单位检查用表……………………………………33
附录E整体卫浴检查表………………………………………42
附录F生产单位检查用表……………………………………43
附录G预制混凝土部件合格证明书…………………………47
本规程用词说明…………………………………………………48
引用标准名录……………………………………………………49
附:条文说明……………………………………………………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