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9-2015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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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ICS 93.160
P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49—2015 替代SL49—94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for concrete face rockfill dams
2015-08-15实施2015-05-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前 言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对SL49—94《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导流与度汛;
——坝基与岸坡处理;
——筑坝材料;
——坝体填筑施工;
——面板与趾板施工;
——接缝止水施工;
——安全监测仪器埋设与观测;
——质量控制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增补引用标准和相关规程规范。
——将原标准中的“导流与度汛”分为“一般规定”“导流与度汛方式""导截流建筑物及施工",增加了施工期使用面板挡水的规定;强化了施工导流方案、导流建筑物的布置和结构形式;补充了不同导流方式下坝体度汛的内容等。将原标准中的“坝基与岸坡处理”改为“一般规定”“坝基与岸坡开挖”“坝基处理(原为基岩防渗处理)”“特殊问题处理”;对岸坡趾板的开挖做了规定;增加坝基加固措施;增补岸坡、趾板下游开挖等特殊问题处理内容。将原标准中的“筑坝材料”中增加了“一般规定”,原“道路及运输”一节调人“坝体填筑施工”中。
——将原标准中的“堆石坝填筑”改为“坝体填筑施工”,增加了“道路及运输”“反渗处理”“坝顶结构”技术要求;对分期填筑的高差、坡度等做了规定;增加了挤压边墙固坡及翻模固坡法施工的内容和规定,列举了其他固坡施工方法等。
——将原标准中的“面板与趾板施工”中增加了“缺陷检查及处理”;对堆石坝体的预沉降期和超高提出了要求;规定面板分期高程和相应填筑体高度、允许浇筑面板的坝体沉降收敛值等。
——将原标准中的“止水设施”改为“接缝止水施工”;将原标准中"金属与塑胶止水带""嵌缝材料"细化为“金属止水带加工与安装”“PVC止水带或橡胶止水带安装""异型接头连接""塑性填料施工""无黏性填料施工";增补周边缝止水保护、面板分期施工止水保护等;规定有关符合水保、环保要求等。
——将原标准中的“观测仪器埋设”改为“安全监测仪器埋设与观测",增加了"施工期监测"。
——调整"质量控制"中的条文顺序。增补止水结构和材料等施工与验收内容。
——修订和补充"附录A",取消"附录B""。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 49—94
1 总则
1.0.1 为适应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规范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施工,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1级、2级、3级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及4 级、5级中的高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施工,其他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可参照使用。对于200m级以上高坝及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工程,应进行专题研究。
1.0.3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级别应符合 GB 50201《防洪标准》及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面板堆石坝高、中、低的范围应根据SL274《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的规定划分。
1.0.4 施工单位应根据本标准及有关现行标准、合同及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施工图纸、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0.5 施工中应做好和重点关注施工工艺与施工环节的质量控制,应采用经试验论证或通过技术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1.0.6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50201 防洪标准
GB6722 爆破安全规程
SL62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
SL174 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
SL 228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
SL25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274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SL3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377 水利水电工程喷锚支护技术规程
SL 551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2 导 流 与 度 汛
2.1 一 般 规 定
2.1.1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的各期导流与度汛,包括导流建筑物等级划分和洪水标准、坝体施工期围堰挡水与坝体挡水度汛洪水标准、导流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等,应按 SL 303的有关规定执行。
2.1.2 导流建筑物与永久建筑物结合的部分应按永久建筑物要求施工。
2.1.3 采用坝体临时断面挡水度汛时,应按SL228的有关规定执行。
2.1.4 采用坝体临时断面过水时,坝体度汛防护结构型式与过水轮廓及其保护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
2.1.5 应根据合同文件或设计文件规定的导流和度汛标准、导流方式及施工分期,确定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强度、坝体分期填筑和面板分期浇筑规划,制定导流、度汛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1.6 施工期间应保证导流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加强水文气象预报,制定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应急预案,做好防汛抢险方案、人员、设备及物资准备,确保度汛安全。
2.2 导流与度汛方式
2.2.1 应充分研究坝址控制流域及坝址区水文、气象条件,坝址区地质、地形及施工条件,施工总进度要求等,确定施工导流与度汛方案。宜优先采用隧洞导流、一次断流的导流方式。
2.2.2 选用隧洞导流、枯水期围堰一次断流的导流方式时,应在截流前做好施工准备,截流后第一个枯水期内将坝体填筑至度汛高程直接挡水。可采用下列措施:
1 围堰采用挡枯水期设计流量的标准,按照SL303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在截流时段内根据具体水文气象条件择机选择截流时间。
3 坝体应在汛前达到度汛挡水高程,也可采用临时断面填筑。
4 垫层上游坡面做好保护后可直接挡水。
2.2.3 条件适宜时,宜采用全年围堰挡水、隧洞过水的导流方式。
2.2.4 有条件时,施工前期可利用宽阔滩地或阶地先行填筑坝体,利用原河床导流;汛后截流,利用一个枯水期将河床导流段坝体填筑至度汛高程。
2.2.5 选用截流后第一个汛期由隧洞及坝体临时断面联合过水的导流度汛方式时,宜采用过水围堰,汛期停工度汛,坝面过流。对条件许可的工程,可在堆石坝体一定高程处设置缺口过流,两岸或一岸在汛期可继续填筑,汛后应将缺口填筑至下一个汛期的度汛高程。做好过水面保护,必要时可采取基坑预充水措施。
2.2.6 以砂砾石填筑的坝体不应采用过水度汛方案。采用挡水度汛方案时,宜在汛前浇筑混凝土面板,或加强垫层上游坡面的防护。
2.2.7 坝体临时挡水度汛时,挡水高度可超过前期浇筑的面板顶部,其上部垫层坡面应有可靠保护措施。
2.3 导截流建筑物及施工
2.3.1 导流工程的施工应按计划进行,特别是导流泄水建筑物和截流后无法继续施工的工程应按质量要求如期完成,并通过验收,方可截流。
2.3.2 导流泄水建筑物进出口与围堰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布置在导流泄水建筑物进出口附近的施工临时设施,应有安全距离,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2.3.3 围堰填筑前应进行围堰地基及两岸连接部位的清理。对透水地基应进行防渗处理,做好地基防渗体与堰体防渗体的可靠连接。
2.3.4 围堰结构宜优先选用土石围堰型式,条件适宜时也可采用混凝土围堰。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上游混凝土挡水围堰、下游抛石围堰可按设计要求与坝体结合。
2.3.5 在覆盖层较深的地基上修建土石围堰,宜优先选用垂直防渗体处理地基覆盖层,可将围堰填筑至一定高程后施工垂直防渗体。上部堰体可采用心墙或斜墙等防渗型式。
2.3.6 采用土石过水围堰时,应对水流流态、流速、过水能力、过水防护措施、堰体稳定等进行设计,必要时宜通过水力学模型试验验证。过流面宜采用混凝土面板、楔形板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措施,下游坡脚可采用钢筋石笼或混凝土保护。
2.3.7 对于围堰、导流过水建筑物、截流、基坑排水、施工期蓄水、通航、排冰等按 SL623及DL/T 5129的有关规定执行。
2.3.8 导流建筑物的封堵,应根据设计文件,选定封堵时间,按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3坝基与岸坡处理
3.1一般规定
3.1.1坝基、趾板地基及岸坡处理应按隐蔽工程要求进行施工并检查验收。开挖及处理过程中应如实、准确地进行地质描绘、编录及整理。如发现新的地质问题,应及时报监理工程师研究处理。
3.1.2坝基与岸坡施工应设置防渗及排水系统,使开挖、基础处理和其他施工作业在无积水条件下进行,并能有效地拦截各种地表和地下水流,防止冲刷边坡和垫层。
3.1,3坝基与岸坡处理施工前,应提前处理坝体轮廓线以外影响施工的危岩、浮石等不稳定体。应辨识岸坡施工危险源,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1.4截流前宜完成水上部分的两岸边坡、趾板地基开挖,以及岸边溢洪道等项目中干扰坝体填筑部位的开挖。
4筑坝材料
4.1一般规定
4.1.1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工程施工总进度安排,做好料场和料源规划。
4.1.2坝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对料场和可利用开挖料场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必要时可提出优化料场意见。
4.1.3筑坝材料的质量和储量应有可靠的保证。
4.1.4料场开采场地和弃料场地、转存场地应做排水、度汛及水土保持规划。
4.2料场规划
4.2.1料场开采规划应满足下列要求:
1根据工程规模和料场复查结果、坝区和料场的地形、地质条件,以及导流方式、施工分期和填筑强度,可利用开挖料的生产时段和进度等,按照坝料综合平衡的原则,规划开采区域、开采顺序、料场开采工作面、运输道路、转存场地、弃料场地和加工系统。
1总则……………………………………………………………1
2导流与度汛……………………………………………………3
2.1一般规定………………………………………………3
2.2导流与度汛方式……………………………………………3
2.3导截流建筑物及施工…………………………………………4
3坝基与岸坡处理………………………………………………6
3.1一般规定……………………………………………………6
3.2坝基与岸坡开挖……………………………………………6
3.3坝基处理……………………………………………………6
3.4特殊问题处理………………………………………………7
4筑坝材料………………………………………………………8
4.1一般规定……………………………………………………8
4.2料场规划……………………………………………………8
4.3坝料开采和加工……………………………………………9
5坝体填筑施工…………………………………………………11
5.1一般规定…………………………………………………11
5.2道路及运输…………………………………………………11
5.3坝体填筑…………………………………………………12
5.4垫层料坡面碾压和保护……………………………………14
5.5反渗处理…………………………………………………15
5.6坝顶结构…………………………………………………16
6面板与趾板施工………………………………………………17
6.1一般规定…………………………………………………17
6.2趾板施工…………………………………………………18
6.3面板施工…………………………………………………19
6.4缺陷检查及处理……………………………………………21
7接缝止水施工…………………………………………………22
7.1一般规定…………………………………………………22
7.2金属止水带加工与安装……………………………………23
7.3 PVC止水带、橡胶止水带安装……………………………24
7.4异型接头连接………………………………………………24
7.5塑性填料施工………………………………………………25
7.6无黏性填料施工……………………………………………26
8安全监测仪器埋设与观测……………………………………27
8.1一般规定…………………………………………………27
8.2监测仪器埋设………………………………………………28
8.3施工期监测…………………………………………………28
9质量控制………………………………………………………30
9.1一般规定…………………………………………………30
9.2质量控制要点………………………………………………30
9.3质量检验检测………………………………………………32
附录A质量检查的主要项目及技术要求……………………33
标准用词说明……………………………………………………41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42
条文说明…………………………………………………………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