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20010-2021 城镇给水水质监测预警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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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20010-2021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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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第834号关于发布《城镇给水水质监测预警技术指南》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2号)的要求,由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等单位编制的《城镇给水水质监测预警技术指南》,经本协会城市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20010-2021,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前 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指南。
本指南共分7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水源水质监测预警、水厂水监测预警、管网水质监测预警、数据管理及信息化系统建设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编 制 目 的
为指导城镇给水水质监测预警,编制本指南。
第二节 适 用 范 围
本指南适用于城镇给水的水源、水厂、管网水质的风险分析、监测预警技术选择、监测预警响应及信息化系统建设。
第二章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指南。
一、监测预警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利用实验室检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结合城镇给水具体情况,通过对数据单项指标分析、历史数据统计、水质模型分析等方法对城镇给水水源、水厂、管网等环节的水质变化进行警示或趋势预判,为水质安全管理提供支持。
二、预警阈值 early warning threshold
参考水质标准限值、水处理工艺、水质本底、水质变化幅度等因素制定的表征水质风险程度的界限值。
三、超限值报警 over limit alarm
以国家、地方、行业等相关水质标准限值为报警阈值,利用实验室检测、在线监测等数据进行水质变化报警的方法。
四、临近限值预警 near-limit warning
对未超标的检测数据进行分析,以临近标准限值的某一检测值为预警阈值进行预警的方法。
五、异常波动预警 abnormal-fluctuation-based warning 对实验室检测或在线监测数据的波动幅度进行统计分析,按照水质管理需要设置一定的数据波动幅度为预警阈值,进行水质变化预警的方法。
六、时序预警 timing-series-based early warning
以城镇给水水质历史数据为基础,利用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对数据的周期性、季节性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并进行预警的方法。
七、在线综合毒性生物监测预警 on-line comprehensive toxic biological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利用生物传感器衡量样品对活性生物体所产生的影响,进行水质污染及风险实时监测预警的方法。
八、单一指标监测预警 single indicator analysis and early warning
以城镇给水各个环节水质数据为基础,通过分析单一指标水质变化进行水质预警。
九、多指标监测预警 multi-indicator analysis and early warning
以城镇给水各个环节水质数据为基础,通过分析不同关键特征指标的水质变化进行水质预警。
第三章 基 本 规 定
1.监测预警应包括风险分析、风险水质指标确定、监测点位设置、检测设备选型、预警技术选择、数据管理及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内容。
2.城镇给水水质监测预警应综合利用实验室检测、在线监测等数据,结合其他相关综合信息,利用水质模型等方法开展城镇给水水源、水厂和管网的水质风险分析和水质变化预警工作。
3.水源监测预警的重点是风险污染物监测,水厂监测预警的重点是工艺过程中的水质变化,管网预警的重点是管网末端水质状况。
4.检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在满足检测方法准确度、精密度等基本要求条件下,应鼓励选择集成度高、人为因素干扰小、运行成本低、便于操作和维护的设备。
5.应建立水质指标数据库,在对指定的水质监测项目进行定时的、长期的监测基础上,分析确定水质变化程度。
第四章 水源水质监测预警
第一节 水源水质风险分析
一、水源水质风险识别
(1)应根据水务、环保、应急等部门对城镇给水水源风险源管理的分工,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2)应确定水源水质风险污染物清单,并标明其主要来源等。通过共享机制获得的风险源信息,应及时通报流域上下游的供水企业,以利于供水企业实现应急联动。
(3)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水源水质风险信息收集与调查,范围应包括对取水口水源有直接影响的水体或陆域,应覆盖取水口上下游、两侧陆域、输水干渠/干管等影响水质的范围。
(4)风险污染物清单可依照点源、面源或固定源、移动源等类别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风险源位置、影响范围、主要污染物及排放规律、污染案例等。
(5)应每年进行风险信息收集与调查,及时调整污染风险清单,确定应当监测的当地的风险污染物指标。
二、水源水质风险评估
(1)对筛选出需进行重点监测的风险污染物,应结合历史数据、水厂工艺的去除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
(2)对于已知风险源和风险污染物,可直接进行城镇供水安全风险评估;对于未知风险源和风险污染物,必须先开展风险信息收集,确定污染物清单后再进行风险评估。
(3)应每年对污染风险清单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或修订。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编制目的 (1)
第二节 适用范围 (1)
第二章术语 (2)
第三章 基本规定 (4)
第四章 水源水质监测预警 (5)
第一节 水源水质风险分析 (5 )
第二节 水源水质监测预警技术 (6)
第三节水源水质监测预警信息响应 (11)
第五章水厂水质监测预警 (13)
第一节水厂水质风险分析 (13)
第二节水厂水质监测预警技术 (13)
第三节水厂水质监测预警信息响应 (14)
第六章管网水质监测预警 (16)
第一节管网水质风险分析 (16)
第二节管网水质监测预警技术 (16)
第三节管网水质监测预警信息响应 (18)
第七章数据管理及信息化系统建设 (19)
第一节数据管理 (19)
第二节信息化系统建设 (20)
附录A水质异常波动预警案例 (23)
附录B原水水质总氮时序分析预警案例 (25)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编制目的 (1)
第二节 适用范围 (1)
第二章术语 (2)
第三章 基本规定 (4)
第四章 水源水质监测预警 (5)
第一节 水源水质风险分析 (5 )
第二节 水源水质监测预警技术 (6)
第三节水源水质监测预警信息响应 (11)
第五章水厂水质监测预警 (13)
第一节水厂水质风险分析 (13)
第二节水厂水质监测预警技术 (13)
第三节水厂水质监测预警信息响应 (14)
第六章管网水质监测预警 (16)
第一节管网水质风险分析 (16)
第二节管网水质监测预警技术 (16)
第三节管网水质监测预警信息响应 (18)
第七章数据管理及信息化系统建设 (19)
第一节数据管理 (19)
第二节信息化系统建设 (20)
附录A水质异常波动预警案例 (23)
附录B原水水质总氮时序分析预警案例 (25)
附录C水质嗅味市民投诉量时序分析预警案例 (28)
附录D出厂水水质相关性分析预警案例 (32)
附录E原水水质富营养化分析预警案例 (36)
参考资料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