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发〔2019〕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统一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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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文打印版 打印单位 打印人 年月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文件 桂政发〔2019〕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停止统一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停止统一收取建筑 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以下称建安劳保费).停止统一收取后,建 安劳保费(含应缴未缴)不再上缴各级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财 政部门,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直接支付给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 会保险费.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 —1— 部门要做好有关政策和具体工作的衔接,切实保障企业人员的合 法权益.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9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各人民团体.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法院, 自治区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广西区委会,自治区工商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29日印发 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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