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公告:明确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37-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其它若干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为做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工作,按照《2023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计划》安排,定于 2023年3月23 日组织开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 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本文为《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宣惯课件。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 直播时间:2023年3月2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2023年第一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 主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承办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局函 频直播的形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观看. 访问方式一: 进入“全国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 建司局函标(2023)41号 (.mayortraining..) 点击“新闻通知”栏“2023年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 一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图片,按提示观看(直插密 码666666). 2023年第一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 访问方式二: 电脑端:输入链接jlx.xet.tech/s/3 eIHWV进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入直播间,按提示扫码、输入密码学习. (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建局,有关行业协会: 手机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问,输入密 为做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工作,按照《2023年住 码后即可学习. 房和城乡建设部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23年3月23日组 织开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本强制 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军委后勤保障部军建局、部定点帮扶县和对 口支援县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三、其他事宜 工作相关负责人员,其他有关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做好本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地区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宣贯工作. 本次培训由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 (二)联系方式: 学院)承办,培训内容及日程安排见附件.培训采用网络视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孟天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