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F001-2006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for Safety Valv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6年10月27日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 TSG ZF001—200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目录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1) 附件A术语 ……(3) 附件B安全阀安全技术要求…… ……(7) 附件C安全阀制造许可条件…… …….(20) 附件D安全阀型式试验…… ……(24) 附件E安全阀校验与修理…… ……(38) 附件F用空气进行密封试验的推荐方法……(43) 附件G推荐的安全阀校验系统(气体)……(45) 附件H安全阀低温试验的推荐方法 … (46)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F001-2006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条为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条例》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以下简 称设备)上所用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02MPa的安全阀. 安全阀有关的术语见附件A. 第三条安全阀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校验和维修等,应当严格执行 本规程. 安全阀的安全技术要求见附件B. 第四条安全阀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境内、外安全阀制造许可工作,并且颁发特种 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 位,应当按照TSGD2001一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附件B的要求在其制造的 产品上使用“许可标记”和许可证号. 安全阀制造许可分为A B两级,国家质检总局具体负责境外及境内A级许可申请 的受理和审批;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其辖区内B级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 安全阀制造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 具体许可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制产品应当是代表其所申请级别的最高规格的 产品. 安全阀制造许可条件见附件.安全阀部件有制造许可要求的,应当按照相应安全 技术规范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第五条安全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产品试制并且通过型式试验: (一)新产品投产前或者停止生产1年以上又重新生产; (二)产品的结构、工艺等方面有重大改变影响安全性能; (三)制造许可要求;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