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文件 粤环监协(2018)11号 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我省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推进环境监测专业市场的有序发 展和良性竞争,规范收费行为,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成立广东省环境 监测行业指导价编制小组,编制并修订了《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 价》,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14日通过了理事会通讯 投票,经各监事签名核准生效.现公开发布.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发布稿) 环境 监 Q18年12月 抄报:省生态环境厅监测科技处、宣教处、环监局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秘书处 2018年12月21日印发 —1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附件:1 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编制说明 目前我省环境监测收费唯一的标准的是省物价局1996年批准的 《广东省环境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粤价函[1996]64号),该标准 颁布至今已有22年,而且主要针对的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随着 监测成本的上升,该收费标准严重偏低,制约了环境监测社会化工作 的发展.同时,由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大量涌现,环境监测市场恶 性竞争现象严重,一些环境监测机构往往以低价竞争取得任务,但所 收取的监测费用又不足以保证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只好数据造假,并 且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 为提高我省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推进环境监测专业市场的有序发 展和良性竞争,规范收费行为,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在广东省环境监 测中心于2014年提出的调整我省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供会员单位在确定环境监测收费时 参考. 1、编制依据: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2015 年9月制定的《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 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结合江苏省、上海市等地实行的环 境收费标准以及广东省内主要环境监测机构的收费标准作为主要依 据. 2、编制原则:为方便理解和操作,确保应用的一致性,本指导 价包括了采样、检测和人员成本. 3、成本核算主要包括:仪器设备折旧费、试剂药品费、水电费、 标准物质费、易损耗品(如玻璃仪器、采样介质等)费、实验场所租 用费、办公费、人员费用(如工资、五险一金、差旅、补助、培训、 绩效等)等. 4、行业指导价主要是按目前常用监测方法来分项收费,未包括 的非常规项目或今后开展新的监测项目,可由各监测机构根据其监测 方法在行业指导价的基础上自行确定. 5、采样交通费主要根据目前市场上的汽车租货价格作为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