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280 CCS C7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288—2022 代替GB21288—2007 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 Limits for human exposure to electromagnetic fields emitted by mobile munication terminals 2022-12-29发布 2024-0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21288—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21288一2007《移动电话电磁辐射局部暴露限值》,与GB21288一2007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文件名称由“移动电话电磁辐射局部暴露限值”更改为“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 一更改了适用范围,从靠近头部使用的移动电话扩展为工作在100kHz~300GHz以内、使用时 靠近人体20cm以内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如移动电话、无绳集团电话、卫星移动终端、可穿戴 设备、便携式移动终端等(见第1章); 一增加了职业暴露的定义(见3.2); —增加了吸收功率密度的定义(见3.5); —增加了不同频率、不同人体部位适用的暴露限值(见第5章); —更改了产品说明书中标识内容,并增加了产品说明书的注释(见第6章,2007年版的第4章).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7年首次发布为GB21288—200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21288-2022 引 言 工作在100kHz~300GHz、使用时靠近人体20cm以内的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 其电磁辐射暴露可能对健康造成影响.为了保护公众健康,特制定本文件. 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