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交流探讨 主讲人(Lecturer):陈春荣 时间(Date):2023年5月 中国防水协会总工委员会委员 陈春荣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地下专委会委员 一级建造帅、高级工程师 东方雨虹控股副总工程师、华东区总工程师 17 防水行业 13 东方雨虹 工作 技术工作 年 年 目录 CONTENT 01 前述 02 内容解读(分类、设计、验收) ...
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 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