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026-2021 纯电动城市客车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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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3. 080.20
TT
T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1026- 2021
代替JI/T 1026- -2016
纯电动城市客车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attery electric public bus
2021-10-29发布
202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技照GBT1.1- 2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I/T 1026- 2016《纯电 动城市客车通用技术条件》。与JI/T 1026- 2016相比,除编辑
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 纯电动城市客车" *常规充电式纯电动城市客车”和“快充式纯电动城市客车”的术语
和定义(见3.13.23.3,2016年版的3.1 3.23.3);
一一删除了一般要求中综 合协调控制功能要求(见2016年版的4.1.1 4.1.2);
修改了一般要求(见4.1 ,2016年版的4.1.3);
-修改了高压警示要求( 见4.2.1.2,2016年版的4.2.1.2); .
修改了续驶里程要求(见4.2.2 ,2016年版的4.2.2);
-修改了电磁兼容性能要求(见4.2.3,2016年版的4.5);
增加了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要求(见4.2.4);
修改了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防护等级要求(见4.3.1.32016年版的4.3.1.3);
修改了车载可充电储能装置要求(见4.3.2.1 ,2016年版的4.3.2.1);
一删除了 温度检测、潜电检测功能要求(见2016年版的4.3.2.3.4.3.2.4);
修改了车载可充电储能装置的绝缘要求(见4.3.2.3,2016年版的4.3.2.5);
一修改了 车载可充电储能装置安装舱体要求(见4.3.2.6,2016年版的4.3.2.8);
修改了车载可充电储能装置安装舱体防异物要求(见4.3.2.7,2016年版的4.3.2.9);
一修改了 车载可充电储能装置手动断开装置要求(见4.3.2.8,2016年版的4.3.2.10);
一修改了 车载可充电储能装置防火要求(见4.3.2.9 ,2016年版的4.3.2.11);
一增加了 车载可充电储能装置电位均衡要求(见4.3.2.10);
删除了车载可充电储能装置其他要求(见2016年版的4.3.2.12);
一修改了高压范關要求(见4.3.3. 1 ,2016年版的4.33.1);
一修改了高压电 缆抗延燃性要求(见4.3.3.2 ,2016年版的4.3.3.2);
一修改了 高压设备的电位均衡的要求(见4.3.3.3 ,2016年版的4.3.3.3);
一修改了 高压達接器的防触电要求(见4.3.3.4 ,2016年版的4.3.3.4);
一剩除了高压线束防护要求( 见2016年版的4.3.3.5);
一修改了 高压线束敷设要求(见4.3.3.5,2016年版的4.3.3.6);
一增加了高压线束耐温要求( 见4.3.3.6);
一修改了绝缘要求(见4.3.4. 1 ,2016年版的4.3.4.1);
-修改了 主被动放电要求(见4.3.4.2 ,2016年版的4.3.4.2);
一副除了电动空气压编机正转标识要求(见 2016年版的4.3.5.1.1);
删除”了电动空气压缩机超压保护装置要求(见2016年版的4.3.5. 1.2);
一增加了电动空气压缩机比功率要求(见4.3.5.1.1);
增加了电动空气压缩机机械振动烈度要求(见4.3.5.1.2);
一修改了电动空气压缩机噪 声值要求(见4.3.5.1.3,2016年版的4.3.5.1.3);
修改了电动空气压缩机与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要求(见4.3.5.1.4,2016年版的4.3.5.1.4);
一修改了 电动被压转向助力泵容积效率要求(见4.3.5.2.2 ,2016年版的4.3.5.2.2);
修改了电动被压转向助力菜噪声要求(见4.3.5.2.5 ,2016年版4.3.5.2.5);
修改了电动掖压转向助力泵与电动机防护等级要求(见4.3.5.2.6,2016年版的4.3.5.2.6);
修改了转向电机控制器、电动空气压缩机电机控制器.DC/DC变换器的绝缘电阻、防护等级要求(见4.3.5.3.3.4.3. s.3.5,2016年版的4.3.5.3.3 4.3.5.3.5);
修改”了电动空调系统的绝缘电阻要求(见4.3.5.4.1 ,2016年版的4.3.5.4.1);
修改”了电动空调系统高压动力电路触电防护要求(见4.3.5.4.2 ,2016年版的4.3.5.4.2);
修改了电动空调系统耐压要求(见4.3. s.4.3,2016年版的4.3.5.4.3);
修改了电动空调系统中制玲采暖除霜等子系统的要求(见4.354.4,2016年版的4.3.5.4.4);
修改了电动空调系统性能要求(见4.3.5.4.5 ,2016年版的4.3.5.4.5);
修改了电池管理系统采样精度要求(见4.3.6.2 ,2016年版的4.3.6.2);
修改了电池管理系统s0C估算精度要求(见4.3.6.3,2016年版的4.3.6.3);
修改了电池管理系统电磁辐射抗扰性要求(见4.3.6.4.2016年版的4.3.6.4);
一修改了电池管理 系统振动试验后参数要求(见4.3.6.5,2016年版的4.3.6.5);
-修改了电池管理系统耐压耐温要求(见4.3.6.6 2016年版的4.3.6.6);
一修改了 传导充电系统要求和传导充电连接装置及接口要求(见4.4.1.4.4.2,2016年版的
4.4.1 .4.4.2); .
一修改了其他安全性要求( 见4.5.1 ,2016年版的4.6.1); .
一修改了车 用内饰材料燃烧特性要求(见4.5.2 2016年版的4.6.2);
一修改了续驶里程试险要求( 见5.2 ,2016年版的5.2); .
修改了整车电避兼容性能试验方法(见5.3,2016年版的5.18.5.19);
一修改了悝离子蓄电池性能试验要求( 见5.7 ,2016年版的5.6); .
-修改了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要求(见s.10,2016年版的5.9);
一修改了 舱体阻燃材料性能试验要求(见5.11 ,2016年版的5.10);
一增加了高压电缆抗延燃性检测方法(见5. 12);
修改了电位均衡、触电防护、绝缘电阻检测方法(见5.13 ,2016年版的5.1);
一修改了电 动空气压编机的相关性能试验要求(见5.15 ,2016年版的5.13);
一修改了 电动被压转向助力泵的相关性能试验要求(见5.16 ,2016年版的5.14);
一修改了 电动空调试验要求(见5.17 ,2016年版的5.15);
一修改了 电池管理系统的性能试验要求(见5.18,2016年版的5.16);
一副除了检验规则 .运输和储存要求(见2016年版的第6.7章)。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92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
会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
究中心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厦门金
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上海中龙客车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殿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涛、韩守亮.韩光辉、胡选情、于雅丽郑维、高戈.王冉.彭再武、赵俊.孙凯、
姚波万元华.魏长河.吴亿超陈燕.杨松锋.李志强.王克车。曹瑞华,金柏正。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JI/T 1026-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