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7.010 F01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1348-2014 代替GB21348—2008 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tin metallurgical enterprise 2014-04-28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21348-2014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1348一2008《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GB21348一2008相比,本 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范围”,明确规定“以综合回收为主的锡冶炼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不适合本 标准”; —删除“术语和定义”中的3.2“工序实物单耗”; 一一修订、更新了锡冶炼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 一修改5.1.5锡冶炼产品能耗的计算原则,即增加了“5.1.5.2能耗考核以综合能耗考核优先” 条款; —一修改5.1.7企业余热利用能源的计算原则,将“回收的能源折标煤后应在回收余热的工序扣 除”修改为“回收的能源折标煤后应在回收余热的工序扣除或在产品综合能源消耗中扣除”,以 满足不同的统计方式; 一修改5.2.1工序实物单耗的计算和5.2.2工序能耗单耗的计算; —修改5.3计算范围部分内容; —一对附录A、附录B备注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或删减.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中国 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覃祚明、陶政修、李永、白家强、李志红、罗佩珍、汤粉兰、赵永善.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1348—2008. I GB21348-2014 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 法、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锡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锡冶炼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锡冶 炼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综合回收为主的锡冶炼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272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589和GB/T1272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要求 4.1现有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 现有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现有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 序号 工序名称 限定值/(kgce/t) 说明 1 炼前工序综合能耗 50 2 还原熔炼工序综合能耗 1050 3100 适用于处理平均含锡量≤6%的物料 3 炼渣工序综合能耗 2600 适用于处理平均含锡量>6%的物料 4 精炼工序综合能耗 200 5 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