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航天工业行业标准 QJ2974-97 战术导弹折叠弹翼通用规范 1997-04-17发布 1997-10-01实施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发布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航天工业行业标准 QJ2974-97 战术导弹折叠弹翼通用规范 1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战术导弹(以下简称导弹)折叠弹翼的设计、制造的通用要求,质量保 证规定和交货准备.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导弹折叠弹翼的研制和生产.地地战术导弹的子母弹头子弹折叠翼也可 参照使用. 2引用文件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239.1冷卷圆柱螺旋拉伸弹簧技术条件 GB1239.2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技术条件 GB1239.3冷卷圆柱螺施扭转弹簧技术条件 GB/T1804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11335未注公差角度的极限偏差 QJ168镁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QJ169铝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QJ262钣金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 QJ450A金属镀覆层厚度系列与选择原则 QJ500碳素钢、合金结构钢锻件技术条件 QJ501不锈耐酸钢、耐热钢锻件技术条件 QJ502铝合金、铜合金锻件技术条件 QJ503锤上模锻件机加工余量和尺寸公差 QJ782铆接通用技术条件 QJ830未注形状和位置公差的规定 QJ893标准选用及更新代替的有关规定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1997一04一17批准 1997一10一01实施 1 QJ2974-97 3要求 3.1相关详细规范 产品的个性要求应符合相关详细规范的要求.若本规范的要求与相关详细规范的要求 不一致时,则应以相关详细规范为准. 3.2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 3.3材料 3.3.1产品材料应在承制单位指定的规范、手册或优选目录的范围内选用.一般应做到: a.材料货源应立足于国内,货源不足的新材料不宜选用; b.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选加工工艺性好的材料; c.在满足强度、刚度前提下,结构件应选密度小、价格便宜的材料; d.满足使用环境和贮存期要求. 3.3.2选用范围以外的材料、缺乏使用经验和应用数据的新型材料或常规材料的非常规 应用时,应该有材料各种试验报告或鉴定合格的产品,并按QJ893中2.2条的规定处理. 3.3.3使用的材料应是经过入库检验合格的材料. 3.4设计 3.4.1设计依据 a.导弹设计任务书及导弹的理论图; b.导弹外载荷及温度计算报告; c.导弹水平测量图及导弹涂色标志图. 3.4.2折叠弹翼组成 折叠弹翼通常由弹翼(有的分为内翼和外翼)及展开、锁住机构等部分组成. 3.4.3折叠弹翼的折叠、展开和锁住 3.4.3.1折叠形式可采用: a.借助工装将弹翼折叠; b.把带折叠弹翼的导弹装入发射箱(筒)内,以箱(筒)壁作为约束,约束装置也 可采用其它形式. 3.4.3.2展开形式可采用: .折叠弹翼随导弹离开发射箱(筒)后,靠弹翼内装的展开机构迅速把折叠部分展 开到位; b.展开能量一般采用扭簧、拉簧、扭杆及其它弹性机构;也可用导弹飞行时产生的 惯性力或离心力展开; c.展开能量必须大于折叠部分在规定时间内展开到位所需的能量. 3.4.3.3当折叠弹翼展开到位时,一般常用锥形销在压缩弹簧的作用下迅速插入相应的 销孔内,把折叠部分锁住.也可用挡块等其他形式在弹性机构作用下迅速锁住弹翼折叠部 分.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