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标准 十二、工程地质测绘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engineering geological mapping DB21/T1564.12-2007 主编单位: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 批准部门:辽宁省建设厅 施行日期:2008年01月12日 2007沈阳 1总则 1.0.1为统一工程地质测绘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地质测 绘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工程 地质测绘. 1.0.2工程地质测绘主要在选择场址、初步勘察阶段进行. 其任务是调查研究与工业和民用建筑有关的地貌、地质现象;划 分地质单元体;研究不良地质作用对场地的影响;分析场地的工 程地质条件和问题,对场地和各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 评价;为场地的设计规划、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以及为进一步勘 探、试验和专门性的勘察工作提供依据. 1.0.3工程地质测绘的研究内容和深度应根据地质条件和 工程特点确定,必须目的明确、重点突出、准确可靠.对已有的 资料应详细搜集、综合分析,对场地存在的主要岩土工程问题应 重点进行研究. 1.0.4工程地质测绘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 家和本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2准备工作 2.0.1准备工作包括研究勘察任务书或勘察纲要,应重点 了解工程的特征及技术要求,搜集和研究资料,踏勘及编写测绘 纲要等. 2.0.2勘察任务书或勘察纲要是编制测绘纲要的重要依据 之一,必须认真进行研究,充分了解设计内容、意图、工程特点 及技术要求,以便按要求进行工程地质测绘. 2.0.3搜集并研究下列资料: 1测区范围内有关的地形图和陆摄、航片、卫片及判释资 料. 328 2测区范围内及附近的地质图、地貌图、构造地质图、矿 产分布图、地质剖面图及其文字说明.应着重研究地貌、岩性、 地质构造及活动断裂的迹象等. 3测区范围内及附近的各种线路、桥梁、厂矿建筑及水利 工程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并研究各种土的工程性质及特征,了 解不良地质作用的分布及发育程度. 4地下水的主要类型、补给来源、埋藏深度、排泄条件、 变化规律和岩土的渗透性及水质分析资料. 5区域气温、气压、湿度、风速、风向、降水量、蒸发量 和降水量随季节的变化规律以及地区冻结深度. 6水系分布图及水位、流速、流量、流域面积、径流系数 与动态、洪水淹没范围等资料. 7当地的建筑经验,已有建筑物的结构、基础类型和埋深, 采用的承载力,建筑物的变化情况、沉降观测资料等. 8当测区的地震基本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时,应搜集了解 断裂活动与地震的关系和在历史地震中造成的震害. 2.0.4野外踏勘前应着重判释航片、卫片,有条件时,应 通过假彩色合成和假彩色密度分割进行解释判定,并做镶嵌复照 图和影像略图. 2.0.5野外踏勘的工作重点如下: 1根据地形或航片镶嵌复照图,在测区范围内按固定的路 线进行踏勘,以不重复的路线穿越地形、地貌、地层、构造及不 良地质作用有代表性的地段. 2应选择露头良好、岩层层次完整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做野 外地质剖面. 3搜集有关洪水及淹没范围等方面的资料. 4了解测区的交通、经济、气候、食宿等条件. 2.0.6测绘纲要的内容应包括任务的来源与特点,地质与 地理概况,工程地质测绘的主要目的,任务要求,工作量,测绘 范围,测绘方法,测绘精度,应查明的主要问题,工作计划及实 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