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标准 十三、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exploration of the natural construction material DB21/T1564.13-2007 主编单位: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 批准部门:辽宁省建设厅 施行日期:2008年01月12日 2007沈阳 1总则 1.0.1为适应我省工程建设的需要,确保天然建筑材料的 质量,规范天然建筑材料勘察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工程用天然建筑材料的勘察工作,其 勘察工作量,可根据本规程的要求,结合实际需要予以增减. 1.0.3查明工程所需的各类天然建筑材料料场的分布、位 置、储量、质量、开采和运输条件,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天然 建筑材料勘察应由面到点、由浅人深、密切配合建设工程的设计 阶段,分阶段开展工作,按照地质调绘、勘探测试、勘察资料的 综合分析及编制报告的程序进行. 1.0.4天然建筑材料的勘察,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 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1.1天然建筑材料 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不经加工的天然材料,本规程 中是指各类工程所需的石料和土料. 2.1.2卵石 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大于 4.75mm的岩石颗粒. 2.1.3天然砂 由自然风化、水流冲刷、搬运、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小 于4.75mm或2.36mm的岩石颗粒,但不包括软质岩、风化岩石 的颗粒,按生存环境分河砂、海砂、山砂等. 21.4集料(骨料) 350- 在混合料中起骨架和填充作用的粒料,包括卵石、碎石、天 然砂、人工砂等. 2.1.5粗集料 在沥青混合料中,粗集料是指粒径大于2.36mm的卵石、碎 石和矿渣等;在水泥混凝土中,粗集料是指粒径大于4.75mm的 卵石、碎石. 2.1.6细集料 在沥青混合料中,细集料是指粒径小于2.36mm的天然砂、 人工砂;在水泥混凝土中,细集料是指粒径小于4.75mm的天然 砂、人工砂. 2.1.7石料 由岩石(包括卵石和天然砂)直接加工形成的各种建筑材 料的总称.包括片石、块石、料石、饰面石材、人工集料等. 2.1.8土料 适合工程建设的各类土的总称.包括巨粒土、粗粒土、细粒 土和特殊土 2.1.9有用层 质量技术指标能满足工程建筑材料要求的岩土层. 2.1.10无用层 质量技术指标不能满足工程建筑材料要求的岩土层和有害夹 层. 2.1.11储量 可用做建筑材料的开采量. 2.2符号 G 一土粒比重 P.一天然密度 n一孔隙率 w一天然含水率 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