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士五局项目临建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项目临建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1总则 1.0.1为规范我局项目部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项目标准 化建设水平,充分展示企业的品牌形象,按照住建部《施工现场临时建 筑物技术规范》(G/T188)及我局承建项目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建设 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规定. 1.0.2项目临建设施是指在国内国内各类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为 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建设的施工营地、试验室、混凝土搅拌站、钢木 加工场、构件预制厂、施工便道、临时供风供水供电设施等临时办公、 生活、生产配套及辅助设施. 1.0.3项目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消防安全的 有关规定,并能满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的要求. 1.0.4项目临建设施建设必须由项目经理牵头,按照合同及业主规 划和十五局规定的标准认真进行规划,并经各分公司、直管项目部(总 承包部)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分公司、直管项目部(总承包部)主要 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督查各自所承建项目的临建设施确保达到本规定的 标准和要求. 1.0.5项目临建设施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 政策和标准化、定型化及通用化的原则.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和环境保护等绿色施工要求. 1 中国水电士五局项目临建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1.0.6项目临建设施是为项目建设施工搭建的临时设施,不得转让、 抵押,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1.0.7项目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按照施工现场总 平面布置图要求建设完成并具备使用条件.工程竣工后,应当自行拆除, 并清理场地. 1.0.8本规定适用于我局承建的国内各类建设项目的临建设施建设, 国外项目的临建设施建设可参考执行. 2营地建设 2.1营地建设 2.1.1项目经理部办公及生活用房屋根据项目的特点、工期及现场 条件,可采用自建活动板房(必须采用阻燃材料,满足防火要求)或者 砖混结构的建筑,也可租用项目附近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 固、安全、防火、耐用,并满足工作、生活要求.项目部营地建设应包 括分包商营地的建设. 2.1.2自建经理部用房的选址应避免设在可能发生塌方、泥石流、 水淹等地质灾害区域及高压电线下面(与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 8m) 避开取土、弃土场地,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同时确保有 比较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信条件. 2.1.3试验室应合理选址,可以设在项目部,也可以设在集中拌和 站,周围无高频、高压电源,无工业震源及其他污染. 2.1.4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设置 2 中国水电士五局项目临建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科学合理,必须认真规划,分区设置.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 理,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 2.1.5若租房设置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房屋外墙、和室内进行适当 装修,体现企业文化特点;其它附属工程项目经理部用房建筑面积和场 地占地面积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 2.1.6项目经理部生活饮用水如条件允许,尽可能使用自来水;如 自找饮水源,应对水源进行专门机构化验鉴定,经过净化符合饮用水标 准后方能使用. 2.1.7项目经理部生活、生产污水应做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才能 排入相邻水系,生活、生产垃圾要定点堆放,严禁乱扔乱弃. 2.1.8项目部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指路导向牌及 宣传牌,具备条件的项目部应规划紧急避险区域. 2.1.9必须合理保护规划场地内原有的树木、植被,尽可能减少破 坏原生态,将开挖范围内的树木规划移栽到合适的部位.对于不需要硬 化的区域应进行绿化美化,规划栽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