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试行)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财政厅 二0一六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1- 2维修养护等级划分 .-3- 2.1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 .-3- 2.2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 .-3- 2.3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 ..-4- 2.4河道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4- 2.5灌区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 ....-4- 3维修养护项目清单 3.1水闸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清单-5- 3.2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清单 3.3泵站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清单 3.4河道堤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清单 3.5灌区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清单 4维修养护工作(工程)量 4.1水闸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基准工作(工程)量-37- 4.2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基准工作(工程)量 .-41- 4.3泵站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基准工作(工程)量 .-46- 4.4河道堤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基准工作(工程)量-48- 4.5灌区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基准工作(工程)量 ..-51- 附录定额基准标准 .-54- 1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基准标准 .-54- 2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基准标准-56- 3泵站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基准标准 .......-60- 4河道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基准标准-62- 5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基准标准.-63- 1总则 1.1为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和 资金管理,科学合理编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安徽水利工程管理实际,制定《安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 行)》(以下简称“定额标准”). 1.2定额标准所指水利工程包括水闸、水库、泵站、河道堤防和灌区等工程. 1.3定额标准所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对已建的水利工程进行养护和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 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原有规模和标准不改变、不扩大. 水利工程维修是指对已建水利工程运行、检查中发现工程或设备遭受局部损坏,可以通过简 单的修理、较小的工作量,无需通过大修便可恢复工程或设备功能和运行.水利工程养护是指对 已建水利工程经常性保养和防护,及时处理局部、表面、轻微的缺陷,以保持工程完好、设备完 整清洁、操作灵活. 1.4定额标准是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申报的依据,也是规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 和资金管理的依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的审核应结合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实际需要及轻重 缓急、财政政策、价格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1.5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流程:工程特性参数解析→确定工程维修养 护等级→制定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分别计算维修养护项目 经费和其它费用→形成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维修养护经费总额. 1.6定额标准中“安全鉴定”、“设备等级评定”、“堤身隐患探测”等项目,根据相关规范要 求编列. 1.7水利工程专用供电线路维修养护项目按能源部门相关标准执行. 1.6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所需项目管理费、设计费、招标费用、监理费和工程检测费等独立费用, 应根据工程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列. 1.8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编制时可按预算总费用的3%-5%计列不可预见费. 1.9对通过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和获得省三级以上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水利工程管 理单位,其维修养护经费预算在原维修养护经费总额的基础上增加5%-15%. 1.1定额标准附录中水闸、水库、泵站、河道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