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1.140.30 P48 备案号:J343—2016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5035-2016 代替DL/T5035一2004 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of power plant 2016-08-16发布 2016-12-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of power plant DL/T5035-2016 代替DL/T5035一2004 主编部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 2016北 京 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 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0]320号)的要求,规范编制 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发电厂工程的设计实践经验, 吸取了相关科研成果,考虑了我国电力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并在广 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标准《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设计技术规程》DL/T5035一2004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发电厂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主厂房供暖与 通风、主厂房空气调节、电气建筑、运煤建筑、化学建筑、其他辅助 及附属建筑、加热站与制冷站、室外管网、监测与控制、防火防排 烟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适用范围新增了采用燃油和燃气等直接燃烧方式的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火力发电厂,以及压水堆核电厂常规岛及其辅助建 筑的供暖、通风、空调和除尘等设计内容; 2.新增“防火防排烟”章节,将原各章节中与之相关和新增的 防火防排烟内容独立成章; 3.事故通风应用区域的重新界定; 4.增加脱硫建筑、脱硝建筑、海水淡化建筑、输石灰石建筑、空 冷机组的空冷岛以及变频器室等的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除尘的 设计内容; 5.删除“解冻库”设计内容; 6.附录“发电厂各房间空气参数”及“发电厂供暖、通风空调热 负荷估算方法”按照范围的增加补充完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