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标准 建标142一2010 2010北 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批准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0]152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二○○六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 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 (2006]172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修订的《生活垃 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 自20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标准》(2001年版)同时废止.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要严 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 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 前 言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 于印发〈二○○六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 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的 安排,由城市建设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 严格执行我国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等各项法规和政策,对近几 年我国已经完成和正在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开展广 泛深人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积极借鉴国外有关建设 情况.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 见,经多次修改后完成送审稿,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 所组织召开审查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为九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 总图布置、工艺与装备、配套工程、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建筑标准 与建设用地、运营管理与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建设标准对政府投资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建设应严格 执行.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 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城市建设研究院(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邮政编码:100029),以便今后修订 时参考. 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 参编单位: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光大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