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标准 建标124一2009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9年11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9北 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批准发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 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C2009]151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 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 〔2005]192号)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编制的《生活垃圾 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 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项目建设标准》同时废止.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前 言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 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的 要求,在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1年) 的基础上,由城市建设研究院等单位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贯彻节约土地、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安 全生产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技术政策,注重推动 技术进步和提高投资效益,结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备国产化、 标准化和系列化的要求,对近几年我国已经完成和正在建设的垃 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生活垃 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实践经验,对收集的资料进行了 认真的分析研究.编制组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 意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召开审查会,会同 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建设标准共分九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 址、填埋场主体工程与设备、配套工程与设备、环境保护与劳动保 护、建设用地与建筑标准、运营管理与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 标. .本建设标准对政府投资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 设应严格执行.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 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城市建 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邮政编码:100029),以 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 参编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