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 建标166一2013 主编部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4年1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3北京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 发布《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残疾人 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3]14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 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 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中国残联组织编制的《残 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经有 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残疾人康复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审批、 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 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 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残联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5日 前 言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的 要求,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作为主编部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 院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计划财务部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写的.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地实的调查研究及全国性的 问卷调查,认真分析了全国既有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统计资料, 在此基础上编制组遵循勤俭节约的方针及实事求是的精神,根据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实际业务需求,进行了反复测 算,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了本标准的 建设规模和水平,最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级别与项目构成、选址与规 划布局、建设规模与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建筑设备等.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 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时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北京 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邮政编码:100034),以便今后修订 时参考. 领导小组成员:王新宪王乃坤吕世明孙先德程凯 贾勇相自成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计划财务部 主要起草人:顾均王梅梅张全军张新龙刘立军 钟爱民任占斌宋力锋李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