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汇编 5c107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9月 目 录 一、计价依据交底材料 1、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乌鲁 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的通知(新建标〔2018]3号)(1)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宣贯交底材料 (3) 3、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综合管廊投资估算指标》的通知 (新建标〔2018]2号)(43)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宣贯交底材料 (45) 二、相关文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建标〔2017]164号) (60)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 (建标〔2017]209号)(73) 3、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的 通知(新建标〔2018]8号) (78) 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建筑 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乌鲁木齐 地区单位估价表的通知 新建标〔2018]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 委)、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有关“制定绿色建筑工 程定额和造价标准”的要求、《关于加快推进我区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 发展的意见》(新建科〔201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17)及相关技术规范、标 准,满足自治区绿色建筑工程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绿色建筑工 程造价,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建筑 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经审查,现批准发 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计价依据适用于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2014)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及采取相关绿色建筑措施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本计价依据是编制地区单位估价表、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 .预算的依据;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是投标报价、签订施工 合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宣贯交底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