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 建标[2000]60号 为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规范安装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由我部组织修订的《全国统一 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YDcz-201-2000)已经完成。
经审查,现批准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国家计委1986年发布的十五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 六册《非标设备制作工程预算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和日常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〇〇年三月十七日
再版说明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业经建设部批准发布在全国施行。
为了满足广大使用者的需求,现 将《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进行再版,并对其中内容作了必要的勘误。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2001年6月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GYD-201-2000;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GYD-202-2000;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GYD-203-2000;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GYD-204-2000; 第工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CYD-205-2000;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GYD-206-2000; 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GYD-207-2000;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GYD-208-2000;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GYD-209-2000;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GYD-210-2000;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GYD-211-2000; 第十二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GYD-212-2000(另行发布)。
二、《全国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 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 1
据;是编制安装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 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让、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 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 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单价采用北京市1996年安装工程人工费单价,每工日23.22元,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 性津贴等。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 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 2
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按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人材料费内。
4.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5.材料单价采用北京市199%6年材料预算价格。
6.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 的。
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1998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其中未 包括的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等,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入。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 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额,应在建筑安装工释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