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10205-2022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代号和标记 5要求 6试验方法 7检测规则 8标志、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附录A(规范性)油烟净化效率试验方法 附录B(资料性) )油烟净化效率测试实例 10 参考文献 12
T/CECS 10205-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按照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协字[2018]030号)的要求制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环境与节能专业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帝宏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空调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总院、上海联创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权、夏建东、张惠、刘沛、张彦国、邵晓亮、张璋、胡文举、冯昕、柴永金、杨灵灵、 孟令坤。
本文件审查人:李景广、刘俊杰、李本强、韩宗伟、黄中、谢灵君、章力军。
T/CECS 10205-2022 厨房用油烟净化装置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厨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分类、代号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随行 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厨房烹饪过程中排风量大于2000m²/h的油烟净化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13306标牌 GB/T14295空气过滤器 JJG172倾斜式微压计 JJG846粉尘浓度测量仪 JJG875数字压力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油烟oilfume 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污染物。
注:包括以颗粒形态存在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
3.2 油烟净化装置oil fume cleaner 对油烟进行净化的设备。
3.3 油烟浓度oilfume concentration 单位体积气体(空气)中油烟的质量。
3.4 油烟净化效率oil fumepurificationefficiency 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被去除的油烟与处理前油烟的质量百分比。
T/CECS 10205-2022 3.5 机械式油烟净化装置mechanicaloilfume cleaner 用过滤、惯性碰撞、吸附或其他机械分离原理去除油烟的油烟净化装置。
3.6 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electrostaticoilfumecleaner 用静电原理去除油烟的油烟净化装置。
3.7 湿式油烟净化装置wetoilfume cleaner 用水膜、喷雾、冲击等液体吸收原理去除油烟的油烟净化装置。
3.8 复合式油烟净化装置poundoilfumecleaner 采用以上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净化方式组合,去除油烟的油烟净化装置。
4分类、代号和标记 4.1分类与代号 4.1.1按油烟净化装置工作原理有以下4种分类: a)机械式,代号M; b)静电式,代号E; c)湿式,代号W; d)复合式,代号C. 4.1.2按油烟净化效率分为4类,代号分别为A、B、C、D,见表1。
表1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 序号 油烟净化效率类别 在额定风量下的油烟净化效率 1 A 净化效率≥90% 2 B 70%≤净化效率<90% 3 c 50%≤净化效率<70% 4 D 净化效率<50% 4.2标记 产品标记由油烟净化装置产品代号、分类代号、处理风量和油烟净化效率类别代号4个部分组成, 表示如下: FC- 油烟净化效率类别代号:A、B、C、D 处理风量,如2表示处理风量为2000m2/h 分类代号:M、E、W、C 油烟净化装置产品代号 示例:处理风量为2000m/h,油烟净化效率不小于90%的机械式油烟净化装置,标记为FC-M-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