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质安〔2024〕38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 要点(岩士工程勘察篇)》(3.0版)和《上海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 筑设备篇)》(3.0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进一步 加强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现将《上海市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篇)》 (3.0版)和《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 要点(建筑设备篇)》(3.0版)印发缘建精遵照执行. 2024年1月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印发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建筑设备篇) (3.0版)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 ...
受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务中心组织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编写了《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3.0版)(以下简称《上海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3.0)。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设计人员了解《上海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3.0的编制思路,现对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对审查内容的规定,施工图审查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
(一)现行国家标准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中全部条文,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均为施工图审查内容,《上海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3.0不再重复列出。
(二)本次修订不包含已颁布的专项技术审查要点。
(三)《上海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3.0主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覆盖范围,整理了上海地方标准中的相关内容,重点突出与国家规范、规程有不同要求的条款,以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勘察的要求,并少量增加与安全、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其他规范条款。(四)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管理办法》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管理部门的技术审查事项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杏,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其中的消防设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预防性卫生设计、节水设施设计、抗震设防设计(超限高层专项设防审查除外)等采用数字化在线审图进行统一审查,《上海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3.0不再重复列出。
(五)近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列在本审查要点后,作为附录供相关人员参考。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不符合本编制说明第一条所列内容时,审查机构应出具审查整改意见,说明不合格原因退回修改,并上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如设计未严格执行本要点的规定,应有充分依据,可按规范用词的严格程度予以把握,允许设计单位根据工程设计的实际需要,在不降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来解决问题,但应有充分依据。
三、《上海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3.0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在理解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内涵的前提下执行本要点。
四、除《上海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3.0所列审查内容外,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执行,非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建质[2013]87号)精神执行。
五、基于实际工程的复杂性,当出现可能直接涉及工程安全的设计质量问题,但判断所依据的条款在本编制说明第一条以外时,应经审查机构内部集体研究作出是否开具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决定,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合格的依据,如需开具的将具体内容上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不满足要求时,施工图审查人员应根据深度问题对工程可能产生实际影响的严重性,作为判断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合格的依据。
六、《上海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3.0主要依据2023年11月底之前发布的上海市地方法规和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在此之后如有新版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应以新版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为准。
七、《上海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3.0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