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9.260.20 K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雅 GB/T12476.3—2017 代替GB12476.32007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 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use in the presence of bustible dust- Part 3:Classification of areas where bustible dusts are or may be present (IEC 60079-10-2:2009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0-2:Classification of areas-Combustible dust atmospheres MOD)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2476.3-2017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场所分类 4.1总则 4 4.2爆炸性粉尘环境场所的分类程序 4 5释放源 5 5.1总则 5 5.2粉尘集尘器 5 5.3释放源识别及其释放等级 5 6区域 6.1总则 6 6.2区域 6 6.3区域范围 6 7粉尘层危险 7 8文件 7 8.1总则 7 8.2图纸、数据表和记录表 8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所分类的应用 附录B(资料性附录)热表面点燃粉尘层引起的火灾危险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现场清理 .15 附录D(资料性附录)用“设备保护级别”的方法对防爆设备进行危险评定的介绍16 参考文献 20 图1场所分类图中的区域标识 8 图A.1不通风建筑物内的倒袋站 10 图A.2通风良好的倒袋站 11 图A.3建筑物外面带净化出口的除尘器和过滤器 12 图A.4不通风建筑物内的鼓形自卸车 13 表1依据粉尘出现的区域分类 表D.1EPL与区的传统对应关系(没有附加危险评定)18 表D.2提供的防点燃危险描述 18 I GB/T12476.3-2017 前言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危险场所分类;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D”;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第6部分:浇封保护型“mD”;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 —第8部分:试验方法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方法; —第9部分:试验方法粉尘层电阻率的测定方法; —第10部分:试验方法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最小点燃能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为《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2476.3一2007《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 粉尘的场所分类》. 本部分与GB12476.3一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明确了粉尘引起的危险(见4.1); —引入了粉尘分类(见3.7、3.8、3.9); —引入了“设备保护级别(EPL)”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