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固定合同问题
提问日期:2024-05-09 02:39:10
提问网友:直面阳光
有个项目直接发包,甲方只给的4个单位工程CAD图,老板按4个单位工程造价600万签的固定总价合同600万,但合同的承包范围是4个单位工程+室外配套设施(老板当时没注意),配套设施造价100万,期间又签了个补充协议:对变更部分据实结算。在干的完主体后,甲方给了室外配套设施图纸,甲乙双方有冲突停工并诉讼,现司法鉴定机构给的思路:实际完成工程造价x总造价600万/(总造价600万+室外配套100万)x100%,请问工程停工据实结算,是必须这样打折吗?我们施工单位怎么反驳?
解答网友:
原合同为总价合同,如果甲方没有明确原合同图纸缺失室外配套设施图纸,那就默认原来4个单位工程已经包含室外配套设施,按原图纸施工完成应该按原合同总价结算,后补室外配套设施属于甲方设计图纸变更,应该按变更处理。(供参考)
在合同上甲方要对提供的基础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是乙方应该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所以双方实际都负有一定责任。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就是协商解决,闹僵了之后双方肯定都会扯的。
期间签的补充协议是补充的配套100万吗,还是就变更部分计算条款?还有你方什么原因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