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福科研试制基础先进工业技术辅助厂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JGG201606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福科研试制基础先进工业技术辅助厂房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5-500116-73-03-00559)企业投资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流标,, 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双福科研试制基础先进工业技术辅助厂房建设项目。
2.1.2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区。
2.1.3建设规模:新建科研试验房,总建筑面积约为4100平方米。
2.2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900万元,其中EPC总承包范围内投资约700万元(其中建 安费为675万元) 2.3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总工期210日历天(自收到合同签 订之日起计算)。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双福科研试制基础先进工业技术辅助厂 房建设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业主安排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具体工作 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1)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概预算编制。
设计需符合相 关的建设内容、功能规模、技术标准等要求。
(2)采购: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 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3)施工:施工承包范围为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内的内容,含土石方工程、基础 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楼地面工程、外墙工程、室外环境工程、办公区装修工程等。
(4)项目管理及其他工作:为业主办理报批报建、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为业主办 理环评、安评、职业健康评价、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评估、白蚁防治、雷电风险评估。
2.5质量要求: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深 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工程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 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0
年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EPC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3.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 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标明牵头单位 3.3.2投标时可由牵头单位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参与 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江津 区工程建设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jqjyzx./)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 “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平面布局图纸、最高 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
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 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13时30分至2016年8月31日 14时00分,地点为江津区工程建设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 219号(水木年华-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